周委員春米: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接下來還是要關心去年律師考試閱卷跟後續行政
訴訟的問題,並就教蔡部長。這個案子早上黃國昌委員也關心過了。對於這樣的案件敗訴,考
選部的新聞稿說,法院對本案表現出來的見解,似乎對國家考試典試試務的專業評分等事項有
誤解,容有商榷餘地。一般考生或是網路上的聲音都覺得,這個考生應該通過律師考試,因為
他在訴訟打贏考選部,這是形式上的觀察。大家已經關心到這個程度了。這個案子可以分成三
點,第一個,到底法院有沒有介入閱卷委員閱卷時的審查密度,有沒有尊重他的判斷餘地?第
二個,閱卷規則第七條第四項的規定到底怎麼解釋比較符合大家的認知?爭議到底怎麼解釋?
第三個,到底有沒有恣意?智慧財產權的試題問到有沒有成立犯罪?結果 A、B 兩位閱卷委員對
這個題目的答案居然是兩極的,A 閱卷委員說不成立犯罪,B 閱卷委員說有成立犯罪,到底哪一
個閱卷委員是對的?對於第一個爭點跟第二個重點,行政法院跟考選部的態度、相關見解是一
樣的,行政法院也認為閱卷委員針對申論題所為的評分具有學術上的專業,法院應予以一定程
度的尊重,承認其判斷餘地,所以法院對你們的判斷餘地採取較低的審查密度。其次,有關閱
卷規則第七條第四項,法院針對三分之一的算法採取大題的計分標準,這個部分跟考選部的意
見一樣。但是第三點引起重大的爭議,為什麼法院認為有恣意濫用的情形?我剛剛有講到,這
個題目是問到底有沒有成立犯罪,可是你們聘請的專家、閱卷委員,一個說不成立犯罪,另一
個說成立犯罪,怎麼會有天南地北的差別?這樣的情況凸顯閱卷委員在閱卷的時候採取的標準
,還有他本身對題目的認知為何。你們提供的答案的方向到底有沒有拘束他們,或是有什麼樣
的規則可循?
主席:請考選部蔡部長說明。
蔡部長宗珍:主席、各位委員。委員是專家,您剛剛講得很清楚,首先,法院完全支持題分差距三
分之一才可以啟動第三閱,啟動第三閱要有很嚴格的前提標準,不然整個考試的公平性就蕩然
無存。這一點法院很清楚的講,支持考試院的見解,如同委員所說的。
再者,法院原則上一律尊重專家評分構成的判斷餘地,這部分的權力不在考選部,但是這是
構成國家考試專業化取向的根基,所以法院也支持。
最後一點,有沒有構成恣意?我現在有點尷尬,因為這邊涉及法律論述策略,我們還沒有完
成我們的上訴理由,可是我們有非常重要的理由去說服法官。我只能說對於第一審法院判決的
理由,我們會站在法律上好好的論辯。對於有沒有構成恣意,法律上我們不認為在制度上有構
成恣意。我們有公布這一題的閱卷標準,其實法院判決的言下之意,其實是指責給 15 分的那一
位委員的判斷有問題。
周委員春米:這個已經是個案了,接下來我再關心一個問題。他要到行政法院提起訴訟之前,一定
要經過訴願程序,這個個案事實上就是總分差一分,當初他去申訴的時候,你們在這個個案上
其實有行政裁量、判斷的餘地。在他差一分的情況下,你們就應該考量重新進行第三次的評閱
……
蔡部長宗珍:如果這樣做,考選部就非常清楚的違法了。
周委員春米:訴願的時候……
蔡部長宗珍:不可以。考選部沒有權利擅自違反法律的規定啟動第三閱,否則整個考試的公平性會
蕩然無存。考選部沒有辦法,因為我們沒有裁量權。
周委員春米:當然要兼顧考試的公平性。今天他已經走救濟程序了,走救濟程序不就是個案的判斷
嗎?訴願的部分是不是應該把這個考量進去?因為他就是差一分,三分跟十五分這中間是有罪
跟無罪兩者,兩位閱卷委員有天南地北的意見。
蔡部長宗珍:問題是這個個案的情形,如果分成兩個程度,我抽象的講,第一個,假如有重新評閱
,這個分數一定會往下調,因為應考人的答案不見得是合宜的答案;第二個,依照法律規定是
不行的。
周委員春米:訴願委員會進行訴願程序的時候,只能斟酌到什麼樣的程度?
蔡部長宗珍:在訴願委員會,我們都是全力爭執,訴願程序不應該介入專業評分事項,這都是考選
部向來的立場。
周委員春米:所以還是照你們的閱卷規則第七條第四項。這個閱卷規則第七條第四項真的是不變的
真理嗎?只能說大體來計分,而不是分小題來計分嗎?
蔡部長宗珍:這個政策可以討論,如果未來調整平行雙閱制度,這個部分也會相應調整。有規定在
我們就必須遵守。
周委員春米:剛好有這樣的個案、特例,你們這次會不會檢討?
蔡部長宗珍:黃國昌委員已經提過,其實我們都持續在檢討,平行雙閱是不是合宜的評分方式,我
們一直在思考。
周委員春米:好,審查預算的時候再就教蔡部長。
另外再請教一個問題,我們之前也關心過,司改國是會議裡談到,法律專業人員的學、考、
訓需要通盤檢討。我們知道司法院、考試院、行政院都有陸續開會,但是司法及法制委會有提
案要求 11 月底前,向立法院提出具體的期程及規劃報告,不知道這個部分考試院跟考選部現在
進行到什麼階段?
主席:請考試院李秘書長說明。
李秘書長繼玄:主席、各位委員。因應司改國是會議,考試院、司法院和行政院有組成一個平台…
…
周委員春米:我現在問你期程到哪裡了,11 月底前可以送來立法院嗎?
李秘書長繼玄:主作業機關在司法院。
周委員春米:當時我們提案是向考試院提的,是不是?
李秘書長繼玄:考試院只有考選部負責法律專業人員……
周委員春米:請蔡部長說明。
蔡部長宗珍:這是經由三院共同召開協調會議,作成決議後再交由各院各自本於職權做後續的因應
。目前最新的一次會議訂在 11 月 2 日舉行,在這之前……
周委員春米:11 月 2 日……
蔡部長宗珍:協調會議沒有作成決議之前,考選部也無法就這個議題說明。
周委員春米:希望你們還是如期跟立法院報告,畢竟這是很多法律學子關心的,將來何去何從也講
很久了,就等官方拍板定案。
我接下來要關心的是,去年我們審查預算時提出了一個決議,考試院、考選部也從善如流,
在網站上公開律師考試第二試法律專業科目試題解析跟評分重點的說明。這個部分真的讓很多
受折磨的法律系學子得到一些方向,不完全是正確或是完整,但是至少有一個方向依循。我看
點閱數高達 79,463 筆,這對考選部跟委員來講都是讓人振奮的消息。接下來我們希望考選部延
續資訊公開政策,其他國家考試也應該比照上開作法,適度公開專業科目試題解析跟評分重點
的說明,除了供應考人及外界參考外,也彰顯典試委員跟閱卷委員的專業性、公正性,但是現
在其他國家考試好像還沒有比照。請問今年的律師、司法官考試是否會公開?
蔡部長宗珍:司法官、律師考試我們會全力延續這個作法。
周委員春米:其他的專業方面呢?有什麼考量?
蔡部長宗珍:其他的考試我們也會儘量做。
周委員春米:「儘量」是到什麼程度?
蔡部長宗珍:這必須要有專業團體的協助和配合,我只能說在我任上會全力推動國家考試在這部分
的健全化。這個當然必須一步一步來,所以我希望司、律這個完全的法律專業考試成為一個典
範之後,其他考試能夠慢慢跟上。謝謝。
周委員春米:這是必須公開的,我們也期許考選部在這個部分多盡一點力。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