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委員永明:(12 時 58 分)主席、各位同仁。針對時代力量黨團所提修正動議,其實我們是支持
審查會通過的條文內容,只是希望增加「並將委外辦理之情形、受託者名單及經費明細定期公
告於所屬機關網站。」,主要原因是因為公務機關或特定的非公務機關,依據本法可以委外辦
理資通系統建置、維運或是資通服務的提供,但由於資通安全影響國安及人民的財產、隱私等
重要權益,因此應儘量將委外辦理的情況、委外的名單以及經費明細等項目公開透明,一方面
避免特定利益的輸送問題,也可以讓全民共同監督,二來受託的廠商也可以將這種情況、這些
資訊的揭露視為正向的鼓勵,以促進委外的業者能精進資安能力及服務品質,促進競爭。
因此,我們希望能夠通過時代力量黨團的修正動議,讓委外的情形公開透明,讓全民來監督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