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委員秀芳: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賑災基金會底下有編列 200 萬元建置災害防救溝通
平台,這一個溝通平台建置將近兩年,整個預算執行率也不到 7 成。我想請教董事長,災害防
救溝通平台設置的功能以及它的目的是什麼?
主席:請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張董事長說明。
張董事長景森:主席、各位委員。這部分報告時有跟貴會報告,以往發生重大天然災害,有非常多
民間團體都會湧向災區去幫忙,當然這個熱誠是很好,但中間如果沒有整合跟協調,很可能會
造成另外的問題,反而不利於救災。所以我們賑災基金會就出面來建置一個協調跟溝通平台,
這並不是指物理上我們有一個電腦的平台的意思,是指我們把大家都叫起來,我們有成立一個
聯繫的會報。
黃委員秀芳:我看到這一個溝通平台上面,app 到現在只有 1,000 人次下載,今年 2 月 6 日花蓮震
災也只有一則使用災情回報,這一個平台在這次花蓮地震的時候,它到底發揮了什麼樣的功能

張董事長景森:因為我剛接任一個月,所以我不清楚,我請執行長來做一個報告。

黃委員秀芳:好。
主席:請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陳副執行長說明。
陳副執行長宗良:主席、各位委員。首先,這個 app 在兩年前已經結束,事實上我們已經全部都完
成了,但是這個 app 主要的目的並不是提供給民眾來使用,因為我們在救災的過程中,最怕發生
的一件事就是資訊的混亂,這些民間組織想投入,當然一定要有一個正確的資訊,以及要在政
府整體的指揮底下,這樣效率才會好。
黃委員秀芳:內政部消防署沒有這樣的平台嘛?
陳副執行長宗良:有,所以剛剛提到……
黃委員秀芳:所以你們跟他們的平台是如何去分工或是合作?
陳副執行長宗良:所以在這個平台上面,比方說有收容安置、物資的,每一個 NGO 組織本身的屬
性跟專長不同,我們就是希望能夠透過他們的專長來協助,這個溝通平台的主要目的就在這個
地方,這個 app 的功能是把正確資訊,比方花蓮地震、台南地震重大災情的狀況,我們會透過這
個 app 傳送給我們這幾個 NGO 組織,但並不是給民眾,因為……
黃委員秀芳:是你們自己的 NGO 組織?
陳副執行長宗良:對。
黃委員秀芳:如果地方政府自己又開一個賑災專戶或是其他平台,你們做的工作會不會重疊、重複
?我們董事長在這邊,其實有很多譬如內政部消防署已經在做了,你們賑災基金會也在做,可
能地方政府也在做,所以這樣的平台是不是可以統整,一個單位做就可以?
陳副執行長宗良:是,您提的問題就是我剛講到的救災資訊,賑災基金會的角色是協調公私部門之
間,但是 under 在公部門的指揮體系,所以你剛特別提到消防署、科技中心、災防辦,他們就是
透過我們這個平台把他們的資訊傳遞給我們 NGO 組織,所以我們並不是要指揮我們 NGO 組織
來做這件事情,我們是希望能夠提供一個正確的資訊。因此像剛剛委員特別提到,比方消防署
的這些資訊,我們就會透過這個平台提供給他們,告訴他們這些地方是危險的;又比方衛福部
的收容安置是在這個系統底下,如果衛福部有物資、人力的需求,我們會透過這個平台把訊息
發布出去,所以這個系統跟官方的系統是有所誤差。
黃委員秀芳:我認為這個平台的預算不多,也才 200 萬元,可是實際上它到底發揮了什麼樣的功能
,其實我是存疑。我認為你們跟消防署或是地方政府的功能有點重疊或是重複,所以我希望透
過今天的詢答,是不是可以把你們跟內政部消防署做的事情有所整合或是分工?
繼續請教署長,剛剛 10 點的時候,環團針對煤灰處置在立法院這邊有開一個記者會。我記得
我在去年 10 月在委員會的時候也有問過署長,針對彰濱工業區台中火力發電廠的煤灰直接倒入
彰濱工業區的池塘裡面,當時我有提到他們直接用卡車把煤灰填海造路,當地的居民也反映整
個空氣的汙染。
我今天要跟署長講的是,你當時說這個水塘裡面,是有用帆布跟地下水或是土壤做一個隔離
,我知道這個帆布的部分是透水不透灰,也就是說,這可能會造成當地附近地下水遭受重金屬
的污染,以致水中的重金屬含量超標。當時環保署及經濟部都表示隨時會做水質監測,但如今

環團也特別提到,他們監測出當地水質重金屬有超標的現象,所以我向環保署李署長提出要求
。據我所知,美國環保署在 2010 年及 2015 年針對煤灰的處置有訂定標準,即是處置煤灰時要
使用不透水、不透灰的帆布,但是,我們看到你們未向彰濱工業區提出處置煤灰時必須使用不
透水、不透灰等要求。請問署長,倘若依照環保署的標準,現今環團提出彰化沿海地區地下水
重金屬含量超標的數據,環保署可否要求經濟部中部火力發電廠在處置煤灰時,務必要使用不
透水、不透灰的帆布,以隔離地下水層。請問署長能否做這樣的指示?
主席:請環保署李署長說明。
李署長應元:主席、各位委員。首先謝謝委員持續關心煤灰的議題,我想這是一項很重要議題。正
因為知道這些情況,才會將煤灰公告為應進行流向追蹤之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產品,而且經濟部
也於今(107)年 3 月 1 日預告修正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已將此列入追蹤項目,
並加強相關管理。第二、有關煤灰是否不透水、不透灰?我將責請業務單位處理。
黃委員秀芳:本席所指的是填海造陸的部分,如果你們再利用煤灰的部分……
李署長應元:我知道。如果是經濟部……
黃委員秀芳:今天我要詢問的是使用煤灰填海造陸的部分,其實我們都擔心使用煤灰填海造陸,不
但會污染到地下水層,也會影響到土壤。根據去年經濟部人員表示,你們針對水質會隨時進行
監測,如今環團提出的數據顯示,當地附近的地下水層重金屬含量有超標的現象。
李署長應元:我會責成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基金會及環檢所再行檢測,並針對環團所提出的數據
做比較。無論如何,倘若民眾對此有疑慮,我們就要做再次確認,並加強管理。對環團所提出
的數據,我們要做到 double check,以免造成民眾不必要的恐慌。有時候環保朋友非常的積極、
熱心,發現到我們未注意的一些事情,我們很肯定,也很感謝,但是,為了要讓它具有公信力
,所以我會責成環檢所再做確認。
黃委員秀芳:好,請署長要求經濟部,尤其是台電方面,台中火力發電廠設在台中,整個煤灰都是
傾倒在彰化,彰化這邊也沒有審查權,因此,本席要求環保署應否針對現今被傾倒煤灰的彰濱
工業區沿海進行檢測,畢竟彰濱工業區附近屬於養蚵仔或魚類等養殖區,我們擔心萬一滲透到
地下水,不但污染地下水層,也會污染整個海域,甚至會影響到食安。今天本席是第二次提出
煤灰的問題,針對中部火力發電廠在彰化彰濱工業區使用煤灰填海造陸的部分,希望署長要求
他們一定要使用不透水、不透灰的帆布,甚至你們要定期監測整體地下水及土壤是否遭到重金
屬污染?請問部長,我可否提出上述要求?
李署長應元:因為環保署與經濟部屬於兄弟部會,大家可以相互協調,倘若需由我們協調經濟部督
促台電該負責的部分,就一定要負責,此其一。第二、環保署針對地下水或土壤要讓民眾安心
的部分,我們會主動做檢測。至於委員特別強調有關道路的部分,我將責成總隊與廢管處再行
瞭解。好不好?
黃委員秀芳:好。事實上,台電為國營事業,不要盡做出讓民眾感到疑慮,甚至是危害整體環境的
事情,請環保署加強督促。謝謝。
李署長應元:當然,我們會協調處理。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