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委員建銘: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安排有關於「如何增修妨害
司法公正罪」的專案報告,吳志揚委員這樣的安排,司法國是會議第五組第五次會議也有談論
到這個議題,本人對於要增修法律是予以贊成及肯定的,但是今天主席這樣的安排,還把監察
院找來,這個就很奇怪了,這個議題不知道與監察院有什麼關係?從這樣可以看得出來,主席
還是站在國民黨的思維與立場上,想用這個來替馬英九圍魏救趙!
主席:你多慮了。
柯委員建銘:這是何其可惜啊,我一向尊重吳志揚委員主持會議的公正性及法學素養,但你在這個盲點上還是沒有考慮清楚。
針對今天的議題,首先是有關修法部分,而修法要修的是刑法,法務部提出的看法是要修正
刑法中有關妨害保全證據罪,就像現在婦聯會的問題,不當黨產的證據保全常常會被破壞,所
以我們才會在不當黨產條例中特別立法。這個部分要去全面性修法,以及湮滅證據罪、偽證罪
等都是應該修正的,我都可以肯定,包括棄保潛逃、防逃機制等,我們都可以討論,還有干擾
證人及報復檢舉人、證人之處罰等,我們都要從刑法去做全面的修正。
但另外一個面向,你把監察院找來,就是要呼應馬英九的公投嘛!馬英九的公投案,我們從
本質面來看待,9 月政爭到現在將近 5 年了,我是當事者,我對整個案子非常清楚,這個案子已經訂於 5 月 15 日要進行二審判決,我們看到馬英九在「三中案」中仍行使緘默權。從這個觀點上來看,卸任總統領銜提出公投案,坦白講,這是他的整個訴訟策略,是整個戰略部署,就是
這樣而已,想辦法圍魏救趙,再做一塊遮羞布,而最沒有資格談這個問題的人就是馬英九!邱
部長,你有沒有看過明朝萬曆年間的「菜根譚」?
主席:請法務部邱部長說明。
邱部長太三:主席、各位委員。有,高中與大學時看過,那是人生的智慧語言。
柯委員建銘:這本書和倫語一樣,是非常有名的,總共有 359 則,第一則就提到「弄權一時淒涼萬
古」,我看這就是馬英九的寫照。他擔任總統的時候介入司法,我在 9 月政爭第一天召開記者會,馬英九是 9 月 8 日召開記者會,我在 9 月 9 日召開記者會,我提到的一個問題到現在還是
一樣,如何終結特務治國,要捍衛憲政體制。我有沒有關說,其實講坦白,這個很清楚,立法
院紀律委員會全程轉播,我去說明過,本案王院長也被台北地檢署偵辦過,最後是沒有關說、
不起訴。我從頭到尾都沒有接觸過法務部長,只是王院長瞭解這個案子,去打聽結果,林秀濤
檢察官 6 月 27 日出國,已經不起訴了,王院長 6 月 28 日告訴我這個消息而已,所以很清楚的,9 月政爭坦白講是影響台灣政治一個很重要的分水嶺,也造成國民黨的分裂,馬英九的民調剩下 9.2%,是摧毀國民黨的最後一根稻草。
在這麼多年後的今天,回頭來看待這件事情,我們要來檢討這件事情,最有權勢的人是誰?
是總統,檢察總長亦復如此。黃世銘被判有罪,他在法庭上辯護的第一個理由就是總統有檢察
一體的權力,所以他向總統報告是合法的,請問部長,總統有沒有檢察一體的權力?
邱部長太三:現行的憲法或相關法律都沒有這樣的規定,連我法務部長都沒有檢察一體。
柯委員建銘:檢察總長被判三個罪名,一個是洩密,一個是違反通保法,一個是違反個資法,這些
都很清楚了,他是在辦刑案,不是行政不法,是刑事不法,他提給馬英九的專案報告一、專案
報告二都有寫到後續偵查作為,他是想入我於罪,全民電通的案子為什麼後來改判無罪,這個
案子是將近 20 年前,當年就是有人配合做偽證,也展開了偵查作為,特偵組也把當年的證人都找去而且訊問完畢,然後還到新竹地檢署,後來新竹地檢署不起訴,這是在 9 月政爭以後的事
情,所以黃世銘拿給馬英九的專案報告書一、二,其中都寫到後續偵查作為,而且展開偵查作
為,代表已經啟動刑事案件。黃世銘如何替自己解套呢?他用了一個名詞「超法規阻卻違法事
由」,他說檢察總長有「超法規阻卻違法事由」,請問部長,有這個法律嗎?
邱部長太三:坦白講這是我第一次聽到的名詞。
柯委員建銘:對啊!立法院還有一些政黨認為他有超法規的特權事由,他要怎麼樣就怎麼樣,這些都是說不通的啦!
今天我們要來談馬英九為什麼要發動這個公投?他是最沒有資格發動公投的人,他如何利用
總統職權弄權一時呢?9 月政爭持平而論就是檢察總長跟總統兩個人違法監聽,然後操作司法介
入個案做政治鬥爭,想要一箭雙鵰,鬥爭我和王金平前院長,結果這個案子我們很清楚,歷數
馬英九的司法案件,剛才段宜康委員的說法是很反諷的。但是持平而論,今天國民黨把監察院
找來想攻擊陳師孟,我們很清楚看到這是為了他的訴訟案而做的布局,因為他的案子二審判決
即將出爐,他自己心裡知道接下來包括三中案等等,有些案子可能很難逃脫,馬英九為了整個
司法攻防策略做的布局就是拿出這一塊遮羞布。
我們來看看馬英九怎麼介入司法?我們很清楚扁案二審判無罪上訴三審時,馬英九在宴請司
法院院長時講了一句話,他說扁案的判決不符合人民期待,結果最高法院逕自改判有罪。從這
裡我們一路看下來,馬英九自己的特別費案被侯寬仁檢察官起訴,後來曾永權帶領國民黨立法
委員拜會檢察總長,現在有些立委還在立法院內,包括費鴻泰、賴士葆,藉勢藉端,媒體都在
轉播,竟公然要求侯寬仁不能上訴。甚至更勁爆的,特偵一班有兩個人把侯寬仁拉到旁邊跟他
咬耳朵說:馬英九這個人不錯,做得很好、很清廉,你不要再去追殺他,等到他當總統的時候
,我們會向他建議讓你當檢察長。居然我們的特偵一班是這樣的搞法!特偵組是否早該廢掉了
?因為它是拿特偵組來做為政治鬥爭的工具跟平台。
9 月政爭之前的 8 月 31 日黃世銘去看馬英九那天是颱風天,晚上 10 點多黃世銘去找他,總統馬上接見。我當總召這麼久,我要見總統都沒有那麼簡單,一個連三級機關首長都不是的檢察總長居然隨時可以跟總統碰面,這代表 8 月 31 日並不是第一現場,他們平常就整天在搞辦綠不
辦藍,否則為什麼那麼剛好特別費都是綠的起訴?所以從這一點可以看得出來馬英九是不是在
弄權、操縱司法,把陳聰明逼走換黃世銘上台,黃世銘自己也講過,8 月 31 日以後到 9 月中馬英九跟他通電話無數。
今天回頭來看這件事,另外我們還看到因為王金平跟侯寬仁是親戚,曾永權去找王金平,要
求王金平去跟侯寬仁說不要再上訴,這些都是非常令人驚訝的事情。和部長有關的是 107 年度
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有地檢署的預算大家都沒有意見,但國民黨由賴士葆委員提案凍結台北
地檢署 10%的預算,為什麼?因為台北地檢署正在偵辦馬英九的案子。國民黨對於整個司法體
系可以染指到如此的地步,馬英九甚至還下條子叫王清峰要辦侯寬仁,這些都歷歷在目。
馬英九在 2008 年上台時的就職演說中表明他絕對不會違法監聽,部長你要知道,9 月政爭當
時他們發給我的監聽票期限只有 1 個月,可是後來在這個會場上我們把刑事警察局調來,他們
從那一年 5 月 1 日直到我提告後的 11 月底都還在 24 小時現譯監聽,特偵組進駐刑事警察局監聽中心,每天幾個人進去就每天幾個人出來。只有兩種人要現譯,就是擄人勒贖、交付毒品,但比如我現在打給部長,他就馬上監聽你並且錄音,然後馬上將通話內容翻譯出來,總共 136 片光碟片,差不多我跟所有人講的話全部錄,這些都是違法行為。
很難想像一個總統可以介入司法如此之深,今天這個時候我們再回頭來看,吳志揚召委,你
不應該叫監察院來,此事跟監察院有什麼關係?要制定法案我都沒有問題,你要怎麼定……
主席:你不要講半個小時,我剛才只是說今天可以講稍微長一點。
柯委員建銘:你沒有生意,我替你撐場,後面沒有人要發言了。
主席:不是,還有尤美女委員及蔡易餘委員,而且我們還有臨時提案要處理。
柯委員建銘:好。所以我今天做一個結論,修法要怎麼修,本席絕對沒有任何意見。
主席:謝謝支持。
柯委員建銘:全民電通一案本身就是政治鬥爭,全民電通是一間私人公司,特偵組怎麼可以辦這個
案件?這是毒樹毒果理論,他們為了政治鬥爭可以無所不用其極,今天在這裡我還要重申最沒
有資格提妨害司法公正的人居然還要領銜提公投案,這是馬英九的最後一塊遮羞布,這是他在
司法攻防的過程中一個布局,但是絕對無效,以上。吳志揚委員聽得清楚吧?
主席:什麼東西?
柯委員建銘:不要叫監察院來啦!你這樣搞……
主席:我說明一下,柯委員可能長期處在政爭之中,因此有這種受害妄想症,本席排此案很簡單,
我先說沒有任何人拜託我,甚至黨團也沒有跟我講,我是一直對這部分很有興趣……
柯委員建銘:那你是頭殼壞掉啦?
主席:什麼叫頭殼壞掉?那司法國是會議做這個結論是頭殼壞掉啊?
柯委員建銘:不是,你今天找監察院來就不對了。
主席:為什麼監察院不能來?
柯委員建銘:你就是在搞政治鬥爭,你好好審法案我沒有意見。
主席:你不要自己對號入座嘛!因為過去監察院常常受到很多妨害司法公正這一類的檢舉,如果我們不制定妨害司法公正罪的話,最後的苦主都是監察院,所以他們當然對這些有意見啊!對不對?
柯委員建銘:那爾後我們審任何法案時都要把監察院找來,是嗎?
主席:不一定。
柯委員建銘:沒有這個慣例吧!
主席:你尊重召委好不好?
柯委員建銘:我不跟你爭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