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委員正宇: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這幾天爆出內政部部長在浙江大學授課的問題,部
長今天沒有來,花次長是政務次長,本席歸納出幾個可能性,第一,他是客座教授嗎?第二,
他是客串的嗎?第三,他是兼職還是兼課?第四,他是短期講學未領費用嗎?有沒有領費用這
一點是很重要的。第五,他是去進行學術交流嗎?請問次長認為部長是哪一種情形?
主席:請內政部花次長說明。
花次長敬群:主席、各位委員。部長在昨天中午的記者會裡面也已經講得很清楚了,主要是以學術
交流為主,並沒有涉及到兼職等相關議題。
趙委員正宇:他當時是擔任台大教授嗎?
花次長敬群:是台大法學院的教授。
趙委員正宇:有沒有領卺費用?這一點很重要。
花次長敬群:沒有。
趙委員正宇:你確定沒有?只有交流而已嗎?學術交流要長達28 天嗎?
花次長敬群:一般來講,就是到其他大學的visiting,會有一段時間。
趙委員正宇:是要整個課程告一段落嗎?
花次長敬群:對。
趙委員正宇:今天大家為什麼會提出質疑,因為這對執政者來講是非常重要的,今天去說某教授有
在對岸兼課的問題,可是自己之前可能也一樣,所以一定要向社會大眾說明清楚為什麼要去對
岸講課,是不是就像次長講的是在進行學術交流。兩岸進行學術交流、經濟交流、文化交流都
是正常合理的,本席希望要攤在陽光下讓大家知道,不要為了這種事情畏畏縮縮的,要說清楚
講明白,讓民眾了解並保障其知的權利。
花次長敬群:是。
趙委員正宇:本席支持地方制度法增訂第五十四條之一這個條文,因為這是非常有用的,我有問過
你們內政部的科長,依地方制度法的規定民意代表多久來開一次會,他說兩個會期一定要來一
次,次長,你知不知道第五十四條之一很重要?因為有很多人都不來開會,也不來簽到,只有
一年來一次,半年一個會期,一年就是兩個會期,只要來一次並簽到就可以了,民眾不知道他
帄常都沒有來開會,也沒有審過預算。剛才黃委員也有提到某個縣市的預算從來沒有被刪減,
其實大家可能不知道,那個縣市非常窮,窮到哪有錢可刪,入不敷出,錢根本就不夠用,要怎
麼刪?財政非常的拮据,中央也沒有給補助。
我當民意代表當了20 年,我常常跟我一些朋友講,很多人剛當上議員等民意代表,他們問我
要怎麼做,我跟他們說拿一本地方制度法回家看一看就會知道要怎麼做了。次長,地方制度法
是不是非常的重要?今天這個法案對人民行使參政權是非常重要的,還有要保障人民知的權益
,我剛剛講這個例子,就是一定要儘速立法來落實地方機關的議事轉播,就跟我們立法院一樣
。立法院從我們這一屆開始就沒有什麼秘密協商,都是公開的,而且每天在電視的國會頻道都
看得到轉播,地方是沒有國會頻道,但是地方有地方台,不過只侷限於幾個頻道而已,一般民
眾看不到,根本就無從了解。所以我們是不是趁這次立法設一個全國性的頻道輪流播放各縣市
議會開會的過程,這樣大家才能知道某位議員有沒有來開會,這是非常重要的,次長,本席對
此樂觀其成,你們應該可以去做吧!
花次長敬群:就資訊公開這個部分,我們當然……
趙委員正宇:一定要去把轉播系統做好。
花次長敬群:我們絕對全力支持。
趙委員正宇:我剛剛講的就是有人可能會看不到,他們會不知道,像我們的國會頻道,只要轉到第
四台、無線電視就馬上可以看得到了,對不對?應該要大眾都可以看得到,而不是因為在地方
所以只有在地方台看得到,搞不好當地民眾也不知道地方台有這個頻道,大部分都是有線電視
,在無線電視還是沒有辦法。
花次長敬群:是。
趙委員正宇:另外,在地方制度法中有一個很重要的角色就是里長,有人問我是立委大還是里長大
,我跟他說里長比較大,他問我為什麼,我說因為里長有關防,職章是政府的,就是某某里辦
公室,那是市政府發的,次長知不知道?司長,對不對?
主席:請內政部民政司林司長說明。
林司長清淇:主席、各位委員。里確實是有圖記沒有錯,但是這只是做為證明、通知使用而已,里
辦公室並不是一個機關,只是一個……
趙委員正宇:好,里不是機關,可是證明也很重要,立法院有沒有給立法委員職章?那是不是比里
長還差?里長還有職章呢!我講的有沒有道理?你們搞不清楚,你到底知不知道?里長還可以
蓋一個某某里辦公室的印章,這應該是市政府給的章,不是里長自己刻的,我們立法委員哪一
個不是自己刻章啊!我的職章也是自己去刻的,是不是?本席要說的就是里長很重要,里長的
保險是公保還是勞保?里長不是公務人員,也不是公職人員,他是民選的,我問過很多里長,
他們說自己是保勞保,我說:「你們又不是勞工,怎麼會保勞保?」在沒有當里長以前可能是
在做生意或上班,後來才選上里長,他們全部都是在職業工會保勞保,司長知不知道?
林司長清淇:因為里長並不是有……
趙委員正宇:他們是領事務費而不是薪水嘛!
林司長清淇:里長領的事務費是公費而不是薪水,他們是照原來的職業去投保。
趙委員正宇:但是里長是人民選出來的,所以要保障他們,在每個地方都不一樣,司長你搞不清楚
啊!萬一他們在執行公務的時候死亡,各地的喪葬補助費都不一樣,司長知道喪葬補助費最高
的地方是哪裡嗎?就是桃園市,在桃園市可以領到20 萬元,在其他地方的金額比較少,有的是
5 萬元、有的是7 萬元、有的是8 萬元,內政部根本就沒有去統一,都是用互助金去支出喪葬補
助費,他們是為公家做事,萬一因公受傷或死亡,卻只有用互助金來給喪葬補助費,內政部並
沒有訂一個慰問的標準,司長,我講的有沒有道理?今天全部都是勞保,如果沒有公會的要怎
麼辦?
林司長清淇:其實我們有要求地方政府要編列1 萬5,000 元的保險費給里長來……。
趙委員正宇:那是保險費啊!
林司長清淇:是。
趙委員正宇:我說得的是勞保、公保,他不能保勞保、公保,那不就「頭殼抱著燒」!
林司長清淇:依他的職業,也有投保農保等,這部分是按照個別的保障去保險。
趙委員正宇:我的意思是他是人民選出來的,他的角色非常尷尬,你懂我的意思嗎?你說他是公職
人員,但他又不是公職人員,說他是民意代表,他也不是。
林司長清淇:他是公職人員。
趙委員正宇:你說他是公職人員?那就要保公保了,為什麼現在不能保?你回去研究一下。
林司長清淇:民意代表和村里長這些地方民選人員都沒有投保。
趙委員正宇:我們可以保公保,你知不知道?
林司長清淇:那是專任的。
趙委員正宇:你去了解一下,謝謝。
林司長清淇:謝謝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