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委員國昌: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從去年開始,我就一直在追一件事情,即永豐金證
協助中國資本介入台灣炒大同股票一事,主委應該還記得您 9 月上任的時候,我也親手交給您
一份資料,告訴您在第一波裁罰完的時候,中國那邊的商人任國龍透過其他的家人介入大同股
票的炒作,也還沒有完全撤退。就這件事,其實我很高興看到金管會鍥而不捨地繼續下去追查
,也正因為如此,所以金管會在 12 月時再度針對有關他們透過其他的人頭戶炒作大同股票的事
裁罰了 60 萬元。當然,我們了解這 60 萬元的罰緩金額在現行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之下,是非常
久以前的規定,大概不會有太大嚇阻的效果,因此我們也提出推動修法草案,我希望相關修法
草案能夠早一點通過,對於擾亂臺灣資本市場秩序的行為,能夠產生比較實際遏阻的作用。
我今天比較實際的問題是第一、目前金管會針對整件事情的調查,是終結了還是現在進行式
?第二、他們違法投資大同的中資是否已經全部都撤退了,還是尚未出清完畢?
主席:請金管會顧主任委員說明。
顧主任委員立雄:主席、各位委員。我們當時是令他要處分……
黃委員國昌:這我瞭解,現在我的問題是他處分完了沒?
顧主任委員立雄:我的手上沒有最後的……
黃委員國昌:請其他比較熟悉業務的局長幫主委回答,沒關係。
顧主任委員立雄:他有一些處置完畢,有一些還沒,我們最後還要做確認,我請局長直接跟委員說
明。
黃委員國昌:沒關係,請業務熟的局長直接代替主委回答,我沒有意見。
主席:請金管會證期局王局長說明。
王局長詠心:主席、各位委員。第一波任先生的部分已經全部處分完畢,後來第二波我們又查到他
有利用他人名義的部分,有兩個帳戶,有一個帳戶已經全部出清,另外還有一個帳戶大概出清
一半,我們現在還在追蹤,因為有六個月的期限,還沒有到期。
黃委員國昌:好,第二個部分,任國龍為什麼會跑來臺灣炒作大同的股票?他是實際的投資人嗎?
還是金管會有沒有進一步追查任國龍背後還有誰?任國龍事實上也只是另外一個人頭而已?
顧主任委員立雄:我們就是以任國龍作為陸資的背景以及跟他相關的公司,以此來認定,還有他相
關的關係人,包括剛提到他的女兒等等,認定他為陸資的依據。
黃委員國昌:我不曉得這樣說對不對,所以目前為止以金管會的調查或認知,任國龍背後並無其他
實際的出資者存在?
顧主任委員立雄:我們查的對象應該就是有無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陸資,所以我們是以任國龍
還有他所掌控的公司,及他一定的親屬關係來認定是不是陸資。
黃委員國昌:主委,你應該可以同意,事實上我們在追查這一類金融案件的時候,都會希望找到最
後實際的行為人或實際的出資人,您剛才講表面上找到他已經違法了,並以他為中心,去找他
的家人包括任梓菱或其他人的戶頭是否有做,這我瞭解,但是我剛才只是想要先請教你們是否

就調查到這個層次,還是任國龍背後有誰,你們有沒有進一步追查?不過從主委剛剛的回答,
大概可以看得出來只先處理到任國龍這個層次吧?
顧主任委員立雄:是。
黃委員國昌:第二個部分,最近不管是香港的永豐金證還是在台灣的永豐金證的基層員工議論紛紛
,他們自己的總經理葉黃杞跟市場派的人一起炒作大同股票,針對這件事情,不曉得金管會有
沒有調查去瞭解目前的情況是如何?
顧主任委員立雄:這部分我請證期局跟您報告。
黃委員國昌:沒有問題。
王局長詠心:這部分我們一直有把他列入追蹤調查,目前就是還要針對一些比較細節的部分,必須
做最後確認。
黃委員國昌:所以這個調查有在持續進行?
王局長詠心:是。
黃委員國昌:因為大家都很關心,大家知道金管會好像有在調查這件事,但是否有調查到底的決心
,我從很多基層員工這邊聽到這樣的聲音。第二、按照目前金管會的調查,他跟另外一個中國
台商叫做鄭文逸,兩者之間有無私下接觸?可以請局長說明。
王局長詠心:有沒有私下接觸可能不是我們可以直接調查出來的,鄭文逸應該是公司的客戶。
黃委員國昌:沒錯,是他公司的客戶。局長,我先跟您交換一個觀念,看您能否接受。對於自己委
託自己公司在炒作一檔股票的客戶,適不適合做私下接觸?這是第一個問題,我為什麼問這個
問題?如果雙方有私下接觸的話,馬上就會牽扯到第二個層次的問題,就是他是否跟他一起在
做 Front running?馬上進入內線交易的問題,這就是我為什麼問金管會對於他們有無私下接觸
這件事有沒有進行調查,當然,以金管會目前的行政調查權,調不調查的出來或是要交給檢調
的部分還可以再討論,我只想瞭解,以目前金管會調查的進度跟方向,是否有包括這部分?
王局長詠心:有關是否私下接觸,可能不是我們可以調查的範圍。
黃委員國昌:有約談過葉黃杞嗎?
王局長詠心:目前還沒有。
黃委員國昌:有約談過鄭文逸嗎?
王局長詠心:還沒有。
黃委員國昌:有沒有計畫要進行進一步的調查,還是你們現在只能看一些 paper work?
王局長詠心:我們先從交易端的資料作比對,另一步我們會去約談公司相關人員。
黃委員國昌:你說一個證券商的總經理跟著一個大戶在炒一檔股票,然後狠很賺了一筆,我當然不
是說證券商的總經理不能賺錢,如果是基於他自己獨立的研究,神準知道這檔股票的進出高低
點因此而獲利無妨,但是現在大家質疑的是是否真的是這樣?就這個部分,我相信應該是屬於
金管會執掌範圍,必須進一步予以調查,局長能否跟我們說明一下,金管會大概什麼時候能夠
有調查的結果向社會大眾說明。
顧主任委員立雄:給我們兩個月可以嗎?

黃委員國昌:好,沒有關係,我雖然不在財委會,這兩個月我還是會常常來,我會一直協助金管會
讓這個案子往前推進。
再來,請教保險安定基金的林董事長,第一件事是要先恭喜你們,我為什麼怎麼說?你們在
今年 1 月拿到一個勝訴判決,您知道嗎?
主席:請安定基金林董事長說明。
林董事長國彬:主席、各位委員。是。
黃委員國昌:這個勝訴判決是你們代表幸福人壽去告鄧文聰等一干人,除了告鄧文聰以外,還有之
前在幸福人壽擔任經理、副總等經理人,你們跟他提告的訴訟標的是否為當初金管會對於幸福
人壽違反內稽內控裁罰的金額,你們認為這些董事跟經理人因為違反職務要付損害賠償責任,
該筆罰緩必須要他們出,所以你們提起這個訴訟?
林董事長國彬:是的。
黃委員國昌:目前高等法院的判決結果是勝訴嘛?
林董事長國彬:是。
黃委員國昌:請教顧主委,上個會期我們兩者間有一個重大不同的法律見解,我認為當公司的董事
或經理人違法,導致公司受損害,包括行政機關處以罰緩時,公司有法律上的權利跟他請求損
害賠償,包括公司法第二十三條、第三十四條都有相關規定,你認為這不應該是損害賠償的範
圍。現在你轄下的保險安定基金其實就做得滿好的,他們認為這種錢不應該是全體股東買單,
所以他們才會針對這個罰鍰耗費勞力、時間、費用去提起訴訟,最後也得到勝訴的結果,而這
個結果金管會是否可以納入參考,對未來在求償的範圍內,能夠變更您之前的法律見解?
顧主任委員立雄:就相關的要件,您也知道民事求償有一定的要件,所以我們不宜在任何的個案上
表示主管機關的……
黃委員國昌:顧主委,我沒有要你表示個案意見,我剛跟你講的是很抽象的法律問題,我只是用你
轄下的保險安定基金所提起的具體訴訟以及高等法院所表示的法律見解跟您交換。
顧主任委員立雄:簡單講,如果就通案抽象的講法來說,確實要有違反法令,未盡善良管理人之注
意義務,在執行職務範圍之內構成損害,這個損害跟他的行為之間有因果關係。
黃委員國昌:沒錯,非常好。所以即使是行政罰緩的話,違反法令、違反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
有因果關係而損害還是屬於可以求償的範圍。
顧主任委員立雄:是,我上次講的就是因果關係……
黃委員國昌:沒有關係,反正判決都是公開的,所有法律人有興趣都可以好好去看。請問林董事長
,現在你們針對幸福人壽導致全民買單好幾百億這件事,目前求償的進度中實際受償的金額有
多少?
林董事長國彬:在渣打銀行的部分,一開始接管沒多久渣打銀行就已經歸還了……
黃委員國昌:這我知道,因為這整件事一開始爆發時,大家質疑一定會求償無門,最後一定又是大
家買單,那時的金管會當然不是顧主委,這是很早已前的事情了,當時金管會發了一個義正嚴
詞的聲明,表示絕對不會有求償無門的狀況,我們一定會貫徹到底,結果我上你們的網站看最

新公布更新到今年二月的資料,實際受償的金額是 0.0068 億元,是多少錢?68 萬元嗎?
林董事長國彬:渣打銀行歸還的,我們沒有放在這裡,因為那不是以訴訟取得的。
黃委員國昌:其他的部分呢?
林董事長國彬:另外我們跟 EFG 銀行之間有一個仲裁案,但是這個仲裁案依照雙方以及仲裁法的規
定,是必須要保密,我們只能說我們取得一個完全勝訴的仲裁判斷是美金一億九千三百多萬元
,但是這個仲裁還沒有送達完畢,後續程序還在執行當中。
黃委員國昌:不好意思,我可以拜託董事長一件事,您剛講的那些內容都非常好,針對這件事情,
在你們提供給社會大眾求償的書面資料當中是否能有一個比較完整的說明?這是第一件事,董
事長應該沒有問題吧?
林董事長國彬:有一些是雙方跟法律約定保密的,我不能揭露,可以揭露的我一定會揭露。
黃委員國昌:沒有關係,就你剛才所講的那些內容,有一些是秘密的你就在上面寫是秘密,但是董
事長,您應該可以同意幸福人壽造成大家填補上百億元的這件事,最後國家在所有人不斷努力
之下,我們到底拿回多少錢,社會大眾是有權利知道的吧?
林董事長國彬:是。
黃委員國昌:是不是可以請您針對整個求償的金額有個完整說明?這件事情才不會一直懸在那裡。
顧主任委員立雄:針對求償結果應該可以公布。
黃委員國昌:那針對持續進行的部分,你們現在有一些在繫屬當中的訴訟把它列出來,這非常好,
但是我的意思是,整個社會到底為這類事情付出多少代價?該負責任的人我們是否有究責到底
的部分一定要盯清楚,因為不是只有這個案子,我們希望相同遺憾的事情不要再發生,這件事
情怎麼處理對於未來的案子都有重要的意義。
主席站起來了,李董事長不好意思,讓您在旁邊等那麼久,要請教您的部分下次有機會在求
教,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