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委員宏陸:(16 時 50 分)主席、行政院賴院長、施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本席有幾
個問題想就教於院長,首先我認為政府的橫向溝通並不是很好,這裡有幾張圖片請院長看一下
,第一張圖上看到有的是寫成 Republic of China(Taiwan),有的是寫成 R.O.C.(Taiwan)等等
。第二張圖片可以看到外交部函示「中華民國」的中文版本與外文版本的正式寫法。下一張是
移民署官方網頁上的寫法。再下一張是移民署發出的外僑居留證上的寫法,我把這張圖片放大
給院長看,當然,多一個「.」或少一個「.」,這好像沒有什麼,可是外交部說的正式寫法是在
ROC 這幾個字母後面都有「.」。
主席:請行政院賴院長答復。
賴院長清德:(16 時 52 分)主席、各位委員。是縮寫的點「.」。
張委員宏陸:對,他們在縮寫的字母後面都有「.」,可是移民署發的居留證上面是沒有「.」的,
不知道院長的看法如何?
賴院長清德:這個我請吳部長來向委員報告,好嗎?
張委員宏陸:好。
吳部長釗燮:如果是簡寫的 Republic of China,因為是將一個字縮減成一個字母,後面應該要有「.
」。

張委員宏陸:我知道,外交部就函示得很清楚,是寫成「R.O.C.」,可是移民署發給外國人的居留
證上面竟然出現另外的寫法,在簡寫的字母後面沒有「.」,請問院長這個到底寫得對還是不對

賴院長清德:這部分我請內政部葉部長向委員說明。
張委員宏陸:好,請葉部長說明。
葉部長俊榮:確實,無論「R.O.C.」也好,「USA」也好,在實際處理上很可能是有的有「.」,
有的沒有「.」,最主要是看這到底是學術規範還是國家本身對此有特別規範,只要有明確規範
,以後大家都按照這個方式去做就好了,不過單純針對用法上面在縮寫字母後面是不是一定要
加「.」,這牽涉很多不同規範,並無法從這裡看出哪個一定對。
張委員宏陸:我知道縮寫的後面有「.」或沒有「.」都可以,其實「USA」在字母後面有沒有「.」
?沒有嘛!但我剛剛給各位看的是外交部有一個書面的統一規範,很清楚的寫了如果是縮寫的
ROC,正式版本應該在每個字母下面有「.」,這就是代表我們國家。尤其居留證是給在臺灣的
外國人使用的,我認為這不是學術的討論,而是國家的整體,不要讓外國人看到 ROC 就疑惑下
面到底有「.」還是沒有「.」。如果我拿到一個美國居留證,在 USA 的每個字母下面都有「.」
,我也會覺得奇怪,這個國家到底怎麼了?今天我點出這個問題其實並沒有想要怎麼樣,只是
認為居留證等於是外國人來到臺灣最重要的證件,如果他對臺灣的第一個印象就是這樣,他會
覺得臺灣政府到底是怎麼了。如果講得嚴重一點,這有點像是我們新護照出的那個問題,我相
信有可能是外包給廠商做的,結果沒有特別注意到,但我覺得像是這種代表國家的證件,各部
會應該要檢視一下,可是他們的官方網站是如此,發出去的證件也是如此,這對臺灣是不好的
一件事。
賴院長清德:是,感謝張委員,我會請各部會一併檢視。
張委員宏陸:好。另外再請教院長的是這幾年兒少案件的通報數一直增加,從 2006 年開始到 2016
年,通報數由 1 萬 3,000 多件到 5 萬 4,000 多件,被通報的孩子的死亡人數有 127 人,等於每週
有 2.4 個孩子因為家暴等等原因而死亡,我們應該要為這些孩子多做一些,譬如司法改革國是會
議就提到這個問題,連行政院也提出刑法修正草案,我覺得政府是有做這個工作,但是我們應
該可以做得更多。這種案件的通報數這麼多,到底是有意義的通報還是無意義的通報?目前政
府與民間的力量夠嗎?如果單純的由衛福部負責兒少這一塊,我認為力量相對不夠,國外都是
會配合司法單位、警察單位一起來做的。司改國是會議中也有人提議要成立跨部會的兒少保護
辦公室,這好像也是一個出發點,但如果很多事情都是針對一個議題就成立一個辦公室,這有
沒有必要?我個人也不認為有必要。在兒少保護這一塊,我們除了多給一點資源之外,是不是
也應該要加以整合?我們在地方上就聽到很多社工反映,他們如果要做這些工作的話,真的是
力有未逮。我要請教院長,我們是不是可以在未來幾年慢慢增加這些資源,讓我們的孩子得到
好一點的照顧?
賴院長清德:對於兒少的保護,不管中央或地方,其實一直都是跨部會、跨局處的工作,譬如在地
方政府不是只有社會處負責,還包括教育局、警察局甚至民政局,還有一些民間代表的社團統

統都加入,定期加以檢討;在中央部分,我們有林萬億政委負責協調相關部會,特別是今年也
已經確定會增加將近 1,000 名的社工人員,有計畫的分布到各縣市去,肩負起對兒少的保護工作

張委員宏陸:我很欽佩院長的魄力,你可以主動說要將財政劃分法重新檢討、重新修正,但我要請
教院長,你覺得我們的行政區劃法是不是也到了要檢討的時候?
賴院長清德:是,感謝張委員,目前行政院針對行政區劃跟財政收支劃分法的確都有在討論,目的
是希望協助非直轄市,目標在於能夠達到臺灣的均衡發展,否則的話大者恆大,小者愈來愈小
,特別是一些農業縣,其實已經沒有人、沒有錢可以解決地方多年的問題,我們一定要下定決
心協助這些地方政府解決這些問題。
張委員宏陸:我要跟院長說的是,我個人有觀察到一些狀況,尤其是像之前縣市合併升格或單獨升
格,臺灣的行政區劃已經幾十年來都沒有重新檢討了,經過正常的發展之後,其實有很多的生
活圈已經不在原來的那個縣市,反而跟鄰近的縣市的生活圈可能更為接近。所以雖然從財政收
支劃分法來做是一件好事,可是如果就行政區劃法沒有相對提出適度的檢討,長久而言我覺得
這還是不能解決地方應均衡發展的問題。
賴院長清德:是,張委員指教的沒有錯。不過我們也要讓社會知道,行政院所討論的行政區劃法並
不是要強硬地去決定哪幾個縣市要合併為直轄市,又或者要強迫直轄市、非直轄市合併,目的
並不在此,行政區劃法是要解決區或是鄉(鎮)公所之間一些範圍調整的問題,我想主要的目
的是在這裡,這樣的話會讓整個城市內的資源運用或者行政服務更有效率。
張委員宏陸:對,我也是這樣子認為,而且經過重劃之後,比如一個縣市裡面需不需要有這麼多鄉
(鎮、市)、行政區,也都可以一併檢討,這樣子才不會浪費太多的人力在那邊,完全達不到
效果。
賴院長清德:是。
張委員宏陸:好,謝謝院長、部長。
另外,我也要趁這個時間再替我們板橋說幾句話,板橋有一些建設當然也希望院長能夠支持
。我覺得板橋最重要問題的就是交通流量很大,希望院長能夠多多支持板橋停車場等等的建設
需求。是不是能夠麻煩院長多費心,讓板橋能夠解決交通的問題?
賴院長清德:上次張委員有提出質詢,賀陳部長也一直非常積極關心板橋的停車問題。現在是不是
請賀陳部長跟你說明?
張委員宏陸:好。
賀陳部長旦:謝謝委員一再提醒,這次我們先請新北市作一個差不多 900 萬元左右的規劃,現在他
們也提出 9 個停車場,其中板橋就占了 3 個,我想這 3 個停車場應該是大家覺得需求最高的。
我們願意依照前瞻基礎建設計畫做審查,優先來考慮板橋地區的這些停車場,看如何幫助改善
地方交通之改善。
張委員宏陸:好,謝謝院長跟部長。
最後我想請教院長一個問題,我今天看了報紙,前總統馬英九的馬習會有很多資料現今都找

不到了,院長認為這是一個民主國家的常態嗎?我們應該如何去做,不知道院長的看法如何?
賴院長清德:民主的國家也是法治的國家,所以政府每一個單位或者是每一個人都應該要遵守法律
,但整個過程的詳情,到底那個檔案有沒有移交或是情況如何,這我並不了解。
張委員宏陸:我請問一下邱部長,如果報紙所寫的屬實,很多資料都沒有的話,有沒有違反相關法
令?
邱部長太三:基本上我們有國家機密保護法,政府相關官員或是公務活動是不是要列為國家機密,
該機關會按照國家機密保護法相關的規定辦理。如果它被列為國家機密的話,可能就要由國家
機密的持有單位去採取相關的管理措施;如果所保管的機密檔案遺失、隱匿或損壞,那就會有
相關的刑責,但前提是它要按照國家機密保護法被該機關列為所謂的國家機密。
張委員宏陸:國家機密保護法是一回事,如果一般正常的公文也不見了,毀損公文的話是不是就有
罪?
邱部長太三:這可能就要按照其他的法令,如果它屬於檔案法的範圍,就要按照檔案法的相關規定
。如果是公務人員保有的物品毀損,另外有刑法來……
張委員宏陸:好,謝謝院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