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委員榛蔚:(10 時 21 分)主席、各位同仁。組織亂造,捨本逐末;母法未過,子法先行。民進
黨上任以後,政府組織改造根本沒有通盤的規劃,也無心推動,重要的二級部會──內政部、
經濟部、交通部、農業部、環境資源部、大陸委員會都沒有研商及修訂,反而到處增加機關,
排除了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的適用,尤其黨產會、促轉會、環保署毒化局等,現在又加上
了鐵道局,甚至還有農田水利會,組織越改越多,疊床架屋。現在要成立鐵道局,但是上位的
母法交通部組織法都還沒有修訂、定位清楚,就要貿然通過交通部鐵道局組織法,根本是捨本
逐末,完全失去了組織改造、組織整併的意義。
組改是為了組織整併、人事精簡、法規鬆綁、節省政府的開銷,而不是創造官位,讓執政黨
去封官酬庸。鐵道局要整合高鐵局及鐵路改建工程局,作為鐵路政策的執行監督機關,使得臺
灣鐵路管理局的業務與現在要成立之鐵道局的業務、職掌有高度的重疊性,原本是平行機關,
現在有矮了一截的感覺;鐵工局變成高鐵局的小弟,鐵路局變成了下屬。在沒有釐清、與相關
單位溝通之下做這樣的整併,完全影響了臺鐵局及鐵工局的士氣。
過去環島鐵路系統的施工、設計、執行都是由臺鐵局負責,91 年交通部將臺北市區的地下鐵
路工程局與臺灣省東部鐵路改善工程局合併,變成鐵工局,而現在出現的鐵道局有全國鐵路運
輸系統的規劃、建設、營運的監督之權,讓臺鐵局原本鐵路發展、管理的角色完全被邊緣化,
所以中央機關的組改是有問題的。尤其沒有保障現職的人員,組織改造並不是現職人員的罪過
,不應被動地被組織改造,而造成他們現有的權益受損。
過去組改的人事變革事實上已經發生很多問題,譬如公路總局人事制度從交通資位制改為簡
薦委制,現職人員就發生了既有權利受損的問題。我們也看到,原來的經建會與研考會合併為

國發會,在實務上已經發生了很多問題,原來研考會所有的人員幾乎都被冷凍。
我在這裡呼籲,組織整併必須審慎的考量、周延的規劃,才不會影響、衝擊到各機關人員的
權益,所以母法要先改,才能再確定子法。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