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委員國昌:主席、各位學者專家、各位同仁。不好意思在這裡占用公聽會第二次發言的時間,我
第一次發言的時候,問了一個非常關鍵的問題,按照目前經濟部所提出來的版本,明天行政院院
會就會討論並通過關於實質受益人揭露的相關規定,這真的能夠通過 APG 評鑑的標準嗎?為什
麼我很關心這件事情?因為這不是在開玩笑的,這攸關我國許多公司,甚至未來銀行國際競爭力
的問題,如果方老師允許的話,是不是可以斗膽冒昧請教方老師一些問題?當然方老師絕對沒有
接受我這個後生晚輩備詢的義務。
主席:這樣好像比較奇怪。
黃委員國昌:這並不是質詢,這只是我想要請教方老師而已。
根據我所得到的資訊,我們目前的法務部代表其實是台灣之光,這是我國第一位在 APG 評鑑

當中成為評鑑員的。
主席:請政治大學法律系方嘉麟教授發言。
方嘉麟教授:主席、各位委員。對,我們的法務部代表確實有擔任評鑑員。
黃委員國昌:我側面得到的消息是他看了經濟部的草案之後,具體提出的意見是這樣的條文根本通
不過 APG 的評鑑。因為明天就要召開行政院院會,如果行政院院會所通過的實質受益人揭露是
一個沒有辦法通過 APG 評鑑的規範機制的話,那問題可能會很大,因為這所牽涉到的是未來整
個台灣實際上的發展。就這個部分,是不是可以請方老師幫我們說明一下,你認為目前經濟部所
擬的實質受益人條文規範是不是能夠真的能夠達到 APG 的標準?以及這次公司法修正的重要性
,是不是可以幫我們再作一次說明?
方嘉麟教授:我應該是沒有辦法幫法務部發言,在此我就言責自負。因為 APG 評鑑一共有 11 項效
能評鑑,關於實質受益人的部分,我必須先聲明這並不是司長的意見,這也不是經濟部提出的草
案,所以和經濟部也沒什麼大關聯,但如果是按照報紙上所刊登的「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
10%以上的股東」,那我們等於是又再一次獨步全球。如果是這樣的話,那我就會贊成陳志光會
計師所講的,稅務申報的資訊政府本來就已經有了,如果要叫公司再給一次,其實是沒有意義的
,為什麼沒有意義呢?就像我們剛才所講的,必須抓到那個背後靈,也就是實際掌控公司的自然
人,以家族企業來講,就是要抓到那個族長嘛!如果只是申報一家開曼公司,雖然它有 10%的
股東,但這樣有什麼意義呢?我們還是不知道開曼公司是誰在掌控的啊!誠如陳志光會計師所言
,讓公司再次申報不但勞民傷財,而且因為要申報的關係,致使台灣的企業寧願選擇去當外國人
,他們就直接把這 10%的投資公司移到海外開曼和 BVI 就好了,所以這等於是逼迫他們出走。
不但沒有辦法通過 APG 評鑑,而且會有不良的副作用,如果真的是這樣,那麼我贊成陳志光會
計師的講法,也就是乾脆不要做就算了,這是我長久以來第一次呼應會計師公會的意見,如果真
是這樣的話,那麼就是勞民傷財、一無所獲,所以乾脆不要改。
黃委員國昌:謝謝方老師。
我知道今天法務部的人沒有來,我也不知道明天是法務部部長還是次長要出席行政院院會,
我要拜託法務部去問真正的專家,也就是成為台灣之光、可以在 APG 裡面當評鑑員的專家,他
現在在洗錢防制辦公室任職。明天在行政院院會的時候,務必要清楚的把這個問題提出來,讓行
政院院會在討論要不要通過我們目前所看到的公司法修正條文版本時,能夠慎重考慮。雖然本席
是在野黨委員,但我真的希望行政院所端出來的法案是好的、是漂亮的,送到立法院來的時候大
家都能支持,而不是推出一個有問題的法案之後,我們還得要很費力的想辦法去阻擋或是想辦法
去修正它。因為行政院院會的版本帶有一定的重量,那就是代表目前行政機關的意見,法務部作
為關於洗錢防制法的主管機關,具有無法迴避的責任,明天一定要在院會裡面把這件天大地大的
事情提出來討論,如果最後真的要在明天行政院院會當中把這個版本提出來的話,我希望是讓台
灣真的可以符合目前的國際標準,以及我們所希望真正達成公司治理目標的版本,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