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慧洳 委員 質詢片段: 67 筆影片資料
-
第11屆 第5會期 主辦單位: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委員:邱慧洳
委員發言時間:11:46:58 - 11:57:45
影片長度:00:10:47
會議時間:2026-08-26 09:00
會議名稱:
立法院第11屆第5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2次聯席會議(事由:一、審查「性侵害犯罪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10案。 (一)委員葉元之等19人擬具「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五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委員黃健豪等23人擬具「性侵害犯罪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委員徐巧芯等16人擬具「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增訂第三十二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四)委員鄭正鈐等22人擬具「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增訂第二十八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五)委員吳沛憶等17人擬具「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增訂第十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六)委員魯明哲等18人擬具「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增訂第十一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七)委員魯明哲等18人擬具「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八)委員陳培瑜等16人擬具「性侵害犯罪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九)委員王育敏等20人擬具「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十九條及第四十三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委員張雅琳等16人擬具「性侵害犯罪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審查「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17案。 (一)委員陳亭妃等17人擬具「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委員徐欣瑩等27人擬具「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三十二條及第三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委員張智倫等18人擬具「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委員廖先翔等17人擬具「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三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五)委員蔡其昌等17人擬具「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增訂第五十三條之二條文草案」案。 (六)委員黃秀芳等18人擬具「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增訂第五十三條之二條文草案」案。 (七)委員羅廷瑋等18人擬具「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十二條、第五十三條之二及第五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八)委員林宜瑾等19人擬具「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增訂第五十三條之二條文草案」案。 (九)委員林俊憲等18人擬具「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增訂第五十三條之二條文草案」案。 (十)委員邱議瑩等16人擬具「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增訂第五十三條之二條文草案」案。 (十一)委員林月琴等21人擬具「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增訂第十三條之一及第五十三條之二條文草案」案。 (十二)委員王育敏等19人擬具「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十二條、第五十三條之二及第五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三)委員范雲等16人擬具「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增訂第五十三條之二及第五十三條之三條文草案」案。 (十四)委員陳培瑜等16人擬具「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五)委員翁曉玲等18人擬具「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十二條及第五十三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案。 ......(完整內容,詳見議事日程) 【本次會議綜合詢答,僅詢答】)
-
第11屆 第5會期 主辦單位:院會
委員:邱慧洳
委員發言時間:09:50:44 - 09:52:59
影片長度:00:02:15
會議時間:2026-08-25 09:00
會議名稱:
第11屆第5會期第23次會議(事由:一、討論事項: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建請院會作成決議:「為維護國會尊嚴、捍衛國家憲政體制,對行政院院長卓榮泰提出嚴厲之譴責案。正告賴清德總統與卓榮泰院長應立即停止違法濫權『不副署、不公布、不執行』之行徑,回歸憲政運作之基本秩序,切勿成為台灣民主史上最惡劣之權力怪獸。」是否有當?請公決案等35案。二、8月21日上午9時至10時為國是論壇時間。)
-
第11屆 第5會期 主辦單位:全院委員會
委員:邱慧洳
委員發言時間:11:36:27 - 11:46:37
影片長度:00:10:10
會議時間:2026-08-24 09:00
會議名稱:
第11屆第5會期第2次全院委員會(事由:總統咨,為監察院第六屆監察委員任期於115年7月31日屆滿。茲依據憲法增修條文第7條第2項、監察院組織法第3條之1及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組織法第3條規定,提名陳永興、王榮璋、高天惠Eleng Tjaljimaraw、張菊芳、張烽益、林惠芳、孫一信、李麗芬、陳景峻、彭紹瑾、廖婉汝、葉宜津、林麗瑩、侯廷昌、李光章、林文程、賴鼎銘、邱駿彥、徐光蓉、邱泰源、賴振昌、莊勝榮、吳梓生、王志誠、Iban Nokan、謝政達、林佳範、許有為、趙卿惠29位為監察院第七屆監察委員,並以陳永興為院長兼任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主任委員、王榮璋為副院長;王榮璋、高天惠Eleng Tjaljimaraw、張菊芳、張烽益、林惠芳、孫一信、李麗芬7位適用監察院組織法第3條之1第1項第7款資格,咨請同意案(本案經本院第11屆第5會期第15次會議決定,有關總統提名廖婉汝、謝政達為第七屆監察委員部分,毋庸處理,其餘交全院委員會審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