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月琴 委員 質詢片段: 304 筆影片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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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屆 第5會期 主辦單位: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委員:林月琴
委員發言時間:09:36:11 - 09:53:07
影片長度:00:16:56
會議時間:2026-08-26 09:00
會議名稱:
立法院第11屆第5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2次聯席會議(事由:一、審查「性侵害犯罪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10案。 (一)委員葉元之等19人擬具「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五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委員黃健豪等23人擬具「性侵害犯罪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委員徐巧芯等16人擬具「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增訂第三十二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四)委員鄭正鈐等22人擬具「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增訂第二十八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五)委員吳沛憶等17人擬具「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增訂第十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六)委員魯明哲等18人擬具「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增訂第十一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七)委員魯明哲等18人擬具「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八)委員陳培瑜等16人擬具「性侵害犯罪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九)委員王育敏等20人擬具「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十九條及第四十三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委員張雅琳等16人擬具「性侵害犯罪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審查「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17案。 (一)委員陳亭妃等17人擬具「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委員徐欣瑩等27人擬具「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三十二條及第三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委員張智倫等18人擬具「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委員廖先翔等17人擬具「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三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五)委員蔡其昌等17人擬具「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增訂第五十三條之二條文草案」案。 (六)委員黃秀芳等18人擬具「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增訂第五十三條之二條文草案」案。 (七)委員羅廷瑋等18人擬具「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十二條、第五十三條之二及第五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八)委員林宜瑾等19人擬具「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增訂第五十三條之二條文草案」案。 (九)委員林俊憲等18人擬具「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增訂第五十三條之二條文草案」案。 (十)委員邱議瑩等16人擬具「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增訂第五十三條之二條文草案」案。 (十一)委員林月琴等21人擬具「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增訂第十三條之一及第五十三條之二條文草案」案。 (十二)委員王育敏等19人擬具「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十二條、第五十三條之二及第五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三)委員范雲等16人擬具「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增訂第五十三條之二及第五十三條之三條文草案」案。 (十四)委員陳培瑜等16人擬具「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五)委員翁曉玲等18人擬具「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十二條及第五十三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案。 ......(完整內容,詳見議事日程) 【本次會議綜合詢答,僅詢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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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屆 第5會期 主辦單位:修憲委員會
委員:林月琴
委員發言時間:09:35:18 - 09:44:05
影片長度:00:08:47
會議時間:2026-08-20 09:00
會議名稱:
立法院第11屆修憲委員會公聽會(第3場)(事由:討論提綱 一、本院前於民國111年3月25日通過憲法增修條文增訂第一條之一條文修正案(18歲公民權),並於111年11月26日交付公民複決卻未能通過,其原因為何?憲改議題眾多而修憲程序不易,應如何塑造「憲法時刻」? 二、我國民法成年年齡已下修至18歲,但憲法明定選舉權年齡為20歲,是否應調降選舉權年齡?被選舉權年齡是否應一併調整?「18歲公民權」應於憲法本文修正或增修條文增訂?其他配套制度之建議? 三、我國現行五權分立改採三權分立之探討-廢除考試院及其職權之歸屬? 四、我國現行五權分立改採三權分立之探討-廢除監察院及其彈劾、糾舉、審計權及國家人權委員會之歸屬?應移轉至立法院或其他建議配套?如何取得立法委員及全民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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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屆 第5會期 主辦單位: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委員:林月琴
委員發言時間:09:05:16 - 09:07:15
影片長度:00:01:59
會議時間:2026-08-19 09:00
會議名稱:
立法院第11屆第5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23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繼續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繼續審查委員廖偉翔等18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二十四條及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繼續審查委員蘇清泉等23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繼續審查委員蘇清泉等20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完整內容,詳見議事日程) 三十六、繼續審查委員黃秀芳等21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十七、繼續審查委員劉建國等19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十八、審查委員王鴻薇等19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十九、審查委員王正旭等17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十、審查委員葉元之等20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十一、審查委員邱鎮軍等25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十二、審查委員王義川等16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十三、審查委員賴士葆等17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十四、審查委員魯明哲等16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四十七條、第四十八條及第四十八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十五、審查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十六、審查委員郭昱晴等18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十七、審查委員吳思瑤等16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十八、審查委員傅崐萁等18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十九、審查委員陳培瑜等16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五十、審查委員林倩綺等21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五十一、審查委員吳沛憶等16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五十二、審查委員洪孟楷等17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五十三、審查委員林思銘等16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五十四、審查委員陳亭妃等16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五十五、審查委員鍾佳濱等19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五十六、審查委員張雅琳等17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五十七、審查委員吳宗憲等16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五十八、審查委員廖偉翔等16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逐條討論,不詢答】 【第三十八至五十一案,如經復議則不予審查;第五十二至五十八案,如未經院會交付本會審查或未經各黨團簽署不復議同意書,則不予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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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屆 第5會期 主辦單位:全院委員會
委員:林月琴
委員發言時間:09:40:01 - 09:50:40
影片長度:00:10:39
會議時間:2026-08-13 09:00
會議名稱:
第11屆第5會期第2次全院委員會(事由:總統咨,為監察院第六屆監察委員任期於115年7月31日屆滿。茲依據憲法增修條文第7條第2項、監察院組織法第3條之1及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組織法第3條規定,提名陳永興、王榮璋、高天惠Eleng Tjaljimaraw、張菊芳、張烽益、林惠芳、孫一信、李麗芬、陳景峻、彭紹瑾、廖婉汝、葉宜津、林麗瑩、侯廷昌、李光章、林文程、賴鼎銘、邱駿彥、徐光蓉、邱泰源、賴振昌、莊勝榮、吳梓生、王志誠、Iban Nokan、謝政達、林佳範、許有為、趙卿惠29位為監察院第七屆監察委員,並以陳永興為院長兼任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主任委員、王榮璋為副院長;王榮璋、高天惠Eleng Tjaljimaraw、張菊芳、張烽益、林惠芳、孫一信、李麗芬7位適用監察院組織法第3條之1第1項第7款資格,咨請同意案(本案經本院第11屆第5會期第15次會議決定,有關總統提名廖婉汝、謝政達為第七屆監察委員部分,毋庸處理,其餘交全院委員會審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