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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隨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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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正鈐 委員 質詢片段: 402 筆影片資料

  • 第11屆 第5會期 主辦單位:經濟委員會

    委員:鄭正鈐

    委員發言時間:09:31:27 - 09:40:11

    影片長度:00:08:44

    會議時間:2026-08-19 09:00

    會議名稱:
    立法院第11屆第5會期經濟委員會第26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邀請經濟部部長、國家發展委員會主任委員、運動部首長、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首長、財政部首長、教育部首長、交通部首長及文化部首長就「參考國際經驗加速推動我國大型多功能智慧運動館建設:完善北中南區域佈局、健全開發營運機制、改善職業運動環境、促進運動產業發展、擴大展演及觀光經濟之綜合評估」進行報告,並備質詢。)

  • 第11屆 第5會期 主辦單位:全院委員會

    委員:鄭正鈐

    委員發言時間:12:01:28 - 12:12:14

    影片長度:00:10:46

    會議時間:2026-08-13 09:00

    會議名稱:
    第11屆第5會期第2次全院委員會(事由:總統咨,為監察院第六屆監察委員任期於115年7月31日屆滿。茲依據憲法增修條文第7條第2項、監察院組織法第3條之1及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組織法第3條規定,提名陳永興、王榮璋、高天惠Eleng Tjaljimaraw、張菊芳、張烽益、林惠芳、孫一信、李麗芬、陳景峻、彭紹瑾、廖婉汝、葉宜津、林麗瑩、侯廷昌、李光章、林文程、賴鼎銘、邱駿彥、徐光蓉、邱泰源、賴振昌、莊勝榮、吳梓生、王志誠、Iban Nokan、謝政達、林佳範、許有為、趙卿惠29位為監察院第七屆監察委員,並以陳永興為院長兼任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主任委員、王榮璋為副院長;王榮璋、高天惠Eleng Tjaljimaraw、張菊芳、張烽益、林惠芳、孫一信、李麗芬7位適用監察院組織法第3條之1第1項第7款資格,咨請同意案(本案經本院第11屆第5會期第15次會議決定,有關總統提名廖婉汝、謝政達為第七屆監察委員部分,毋庸處理,其餘交全院委員會審查)。)

  • 第11屆 第5會期 主辦單位:全院委員會

    委員:鄭正鈐

    委員發言時間:10:45:29 - 10:56:09

    影片長度:00:10:40

    會議時間:2026-08-13 09:00

    會議名稱:
    第11屆第5會期第2次全院委員會(事由:總統咨,為監察院第六屆監察委員任期於115年7月31日屆滿。茲依據憲法增修條文第7條第2項、監察院組織法第3條之1及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組織法第3條規定,提名陳永興、王榮璋、高天惠Eleng Tjaljimaraw、張菊芳、張烽益、林惠芳、孫一信、李麗芬、陳景峻、彭紹瑾、廖婉汝、葉宜津、林麗瑩、侯廷昌、李光章、林文程、賴鼎銘、邱駿彥、徐光蓉、邱泰源、賴振昌、莊勝榮、吳梓生、王志誠、Iban Nokan、謝政達、林佳範、許有為、趙卿惠29位為監察院第七屆監察委員,並以陳永興為院長兼任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主任委員、王榮璋為副院長;王榮璋、高天惠Eleng Tjaljimaraw、張菊芳、張烽益、林惠芳、孫一信、李麗芬7位適用監察院組織法第3條之1第1項第7款資格,咨請同意案(本案經本院第11屆第5會期第15次會議決定,有關總統提名廖婉汝、謝政達為第七屆監察委員部分,毋庸處理,其餘交全院委員會審查)。)

  • 第11屆 第5會期 主辦單位: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委員:鄭正鈐

    委員發言時間:11:41:24 - 11:47:26

    影片長度:00:06:02

    會議時間:2026-07-22 09:00

    會議名稱:
    立法院第11屆第5會期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第28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邀請外交部部長林佳龍報告「我國近年針對南海主權與法律地位之國際宣傳實績成效暨如何應對周邊國家擴大主權國際宣傳之具體反制策略」,併請海洋委員會、大陸委員會列席,並備質詢。)

  • 第11屆 第5會期 主辦單位:經濟委員會

    委員:鄭正鈐

    委員發言時間:09:31:45 - 09:41:13

    影片長度:00:09:28

    會議時間:2026-07-22 09:00

    會議名稱:
    立法院第11屆第5會期經濟委員會第22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繼續審查: (一) 本院委員賴瑞隆等17人擬具「能源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 本院委員楊瓊瓔等21人擬具「能源管理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 本院委員蔡其昌等19人擬具「能源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 本院委員鍾佳濱等20人擬具「能源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五) 本院委員邱議瑩等17人擬具「能源管理法增訂第十九條之二及第二十七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二、審查: (六) 行政院函請審議「能源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七) 本院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7人擬具「能源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八) 本院委員郭國文等16人擬具「能源管理法增訂第十九條之二及第二十七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九) 本院委員徐欣瑩等16人擬具「能源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 本院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6人擬具「能源管理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一) 本院委員楊瓊瓔等23人擬具「能源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二) 本院委員陳亭妃等20人擬具「能源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三) 本院委員邱志偉等16人擬具「能源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詢答) (第十三案如未接獲院會交付審查之議事處來文,則不予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