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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7 會議完整影片
第11屆第3 會期 主辦單位:朝野黨團協商(內政委員會)
時間:2025-02-27 14:00 (2025-02-27_13_30_04)
會議名稱:
立法院朝野黨團協商(事由:說明:依114年2月25日第3會期第2次院會決議:「交付黨團協商,並由台灣民眾黨黨團負責召集協商,協商會議請各黨團指派代表參加。」及台立議字第1140700290號文辦理。
協商主題:台灣民眾黨黨團建請院會作成決議:「一、『0121嘉義大埔地震』對嘉義、台南地區造成嚴重衝擊,災後重建刻不容緩。中央政府各部門應秉持『從寬、從速、從簡』原則,積極協助受災居民,特別是在租金補貼、弱層補強、拆除重建等方面提供適當資源,確保災區居民得以迅速恢復正常生活。二、目前針對受損建築之評估主要依據結構技師對房屋主體結構(樑柱)之勘查結果,導致部分受災戶無法獲得應有之補助。然而,許多受災房屋雖樑柱未受嚴重影響,但牆體、樓梯等關鍵結構已出現明顯龜裂甚至崩塌,影響居住安全。因此,中央政府應積極會同地方政府主動輔導民眾辦理建築物耐震能力初步評估及弱層補強經費補助,針對耐震能力不足之結構提供補助與技術支持,以提升建築物抗震能力,降低未來災害風險。三、目前紅黃單之補助辦法缺乏統一標準,特別是連棟透天厝因共同柱結構問題,導致部分住戶難以進行整排重建。例如,若相鄰住戶分別被貼紅單與黃單,紅單戶可獲得重建補助,而黃單戶則無法受惠,進而影響整體重建進程。因此,政府應檢討紅黃單認定標準,使連棟透天厝住戶能夠獲得公平且一致之補助,以利重建作業順利推動。四、目前多數紅單房屋已進入都市更新及危險老舊建築重建程序,並可透過容積獎勵機制降低重建負擔。然而,對於無意願參與危老或都市更新計畫之災戶,應比照『0403花蓮地震』模式,制定『0121嘉義大埔震災復原自用住宅重建補助方案』。該方案應以原地原容積興建成本之85%作為補助基準,並設立上限,並於兩個月內完成相關辦法之訂定,以確保受災居民能及時獲得援助。五、針對已認定為紅單之毀損房屋,其拆除、運輸及去化費用,應依法由地方政府優先動用災害準備金支應,倘若地方財政無法負擔,則由中央政府全額補助,以確保拆除作業順利推動,減輕地方財政壓力,並加速災區復原進程。」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2025-02-27 委員發言片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