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委員岱樺: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針對陽明海運、世曦工程及臺灣港務公司,本席有
幾個意見要就教於次長,請問次長如何定位陽明海運?
主席:請交通部王次長答復。
王次長國材:主席、各位委員。陽明海運目前是以貨櫃輪為主。
林委員岱樺:你是否認同它是台灣的國輪?
王次長國材:應該是。
林委員岱樺:你覺得目前它有什麼需要改善的?你有哪裡不滿?自你上任之後,交通部部長及次長
覺得陽明海運有哪些是需要調整、改革的?
王次長國材:海運界在這幾年非常嚴峻,現在第一件事是要解決虧損的問題。在全世界海運競爭當
中,要怎麼樣能夠讓陽明海運追上全世界比較重要的幾家航運公司的腳步?
林委員岱樺:既然你有讓它走上國際化的期待,你知道現在它的體質是連根都爛掉了。第一,財報
不實,錢藏海外。就本席所掌握的陽明海運財務報告,有 103、102 年度及 103、104 年度,這
是由勤業眾信聯合會計事務所查核的,102 年、103 年的報告第 4 頁提到,民國 103 年度有關
Yes Logistics Company Ltd.、陽明德拉瓦控股公司及陽明(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之部分子公司
之財務報表未經本會計師查核,而係由其他會計師查核;簡單講,未經查核的部分是真是假不
知道,勤業會計事務所也不負任何責任。另外,財報第 8 頁提到,103 年、102 年每股賺 0.13 元
;第 112 頁提到,子公司全陽海運股份有限公司長期應收票據及款項為 211 億 7,000 萬元,營業
收入 968 萬 8,000 元,營業成本 29 億元。用 29 億的成本,收入卻不到 1,000 萬元,子公司還欠
陽明 211 億元,這要怎麼還?再看到去年(103 年、104 年)的財報,勤業還是不負責任,因為
他們同樣指出那些報表「未經本會計師查核,而係由其他會計師查核」。這個報告第 115 頁也指
出,陽明海運對於子公司─全洋海運有限公司的長期應收票據款項是 223 億元,他們的營業收
入有多一點點,是 1,007 萬 4,000 元,營業成本則為 35 億元,35 億元的成本收入卻只約 1,000
萬元,而且還欠陽明 223 億元,這要如何還?所以去年陽明海運的財報顯示虧損。類似這種將
錢搬到海外,做假帳的情形,還有哪些公司?陽凱公司、陽明賴比瑞亞公司、陽明英國公司、
光明海運等等,這樣五鬼搬運的財務黑洞,交通部查不查?
關於人事方面,最近海運界和本席有一些交流,盛傳長榮集團剛剛卸任的副總裁、現任顧問
謝志堅將接任陽明海運的董事長。本席要提醒部長和次長,這位謝志堅先生年滿 65 歲,已屆退
休年齡,長榮擔心他將營業機密帶到陽明,陽明也害怕他是長榮派來臥底者。這樣的爭議當然
是業界的擔憂,只是這尚是媒體的揣測,不過,我希望次長需要說分明。陽明海運的財務黑洞
是需要釐清的,因此,對於人事方面,你們真要非常慎重考量,這要由具有爭議性的人接任嗎
?再者,對於現今陽明的體質,還有這樣的財務黑洞,你們查不查?請說。

王次長國材:關於這個部分,待會請陽明海運的總經理說明。這有多少報表,我們就看這些報表說
話,這有多少證據,我們便朝著證據處理,交通部就是釐清這些事情,並加以處理;其次,關
於委員剛剛提到的人事方面,我不是那麼清楚,不過,在人事方面,行政院或交通部等等都還
是以剛才談到的專業為考量。
林委員岱樺:專業考量。
王次長國材:人事方面最基本是專業考量;至於剛才談到子公司的許多問題和勤業查帳的部分,要
不要請總經理稍微說明?
林委員岱樺:好。
主席:請陽明海運公司林代總經理答復。
林代總經理文博:主席、各位委員。簡單回答委員剛才提到的財報問題,根據主管機關的要求,我
們的財報都是採行合併報表,現在我們會將 49 家子公司的財報全部合併在內,所以委員剛剛提
到和子公司的交易會在合併報表揭露,這也都屬於會計師查帳的接受範圍;另外,關於會計師
沒有查核的部分,剛才提到這占整個資產或負債的比率都不到 10%,亦即 90%以上是由勤業查
核,這在一般會計師的查核作業……
林委員岱樺:所以你們允許 10%可以五鬼搬運?
林代總經理文博:不是,這 10%是由其他會計師查核,他們同業之間常常會有這樣的訊息交換,
這在業界是經常看到的,不一定都會 100%由同一個會計師事務所查核。
林委員岱樺:好,次長就將此帶回去。
王次長國材:好,瞭解。
林委員岱樺:既然你們認為陽明身為台灣的國輪,希望他們有非常耳目一新的業務推展,同時能征
戰國際……
王次長國材:是。
林委員岱樺:如果你們沒有徹頭徹尾檢討他們的體質,他們將很難達到我們的理想和目標。
王次長國材:瞭解。
林委員岱樺:接下來,談到港務公司,對於現今港務公司的子公司,本席有如下質疑。第一個,港
務公司在子公司的持股過低,有規避監督之嫌疑。港務公司在子公司的持股比率分別為港勤公
司是 100%,國際物流公司是 40%,觀光發展公司是 49%,土地開發公司是 51%,洲際貨櫃碼頭
公司是 40%。依預算法規定,政府捐助基金累計超過百分之五十之財團法人必須每年將預算書
送立法院審議;而觀之港務公司在這五家子公司的持股比率,除港勤公司和高雄港區的土地開
發公司超過 50%以外,其餘三家子公司─國際物流公司、觀光發展公司和洲際貨櫃碼頭公司的
官股投資比率都不到一半,這些會不會是立法院監督的死角?
第二個,你們對於他們的人事任命是否成為政治酬庸?本席是藉由這個任命的人事是否專業
,以認定這是否為政治酬庸。他們現在的董事長和總經理到底夠不夠專業?任用一個會計背景
的人擔任管理階層是不是適當?如此是不是有開拓性?本席對此非常質疑,也非常不滿意現在
港務公司的經營。

第三個,為求「政企分離」,港務公司於 101 年 3 月 1 日成立,其盈餘顯然來自兩個方面,
其一,降低用人費用,且降低費用源於壓逼原港務局員工退休,大量聘用從業人員;其二,減
少折舊費用,因為他們將不堪使用的公務財產移撥港務局,以上是其盈餘來源。
第四個,本席認為這是很嚴重的問題,當時我們成立港務公司是希望他們能與航商到國外投
資碼頭,那時希望到越南胡志明市投資貨櫃碼頭,請問這有沒有成效?船隨貨走,現今有任何
航線灣靠台灣的港口嗎?沒有。其實他們應該投資油田、碼頭,成本才會降低,如此一來,當
景氣不佳時,它有自己的碼頭,有自己的油田,才會顯出其具有競爭力。請問港務公司當初設
立的目標有沒有達成?幾乎一事無成!101 年至今已經是 106 年。
第五個,他們成立這麼多家子公司,似有規避全年盈餘列入計算之嫌,這也非常不合理。至
於他們壓逼原港務局員工退休,改為聘用從業人員的策略,這引發內部相當大的反彈,本席具
體要求這要撤查,看看究竟是不是有這一回事,這是提供新政府一個機會。
主席,是不是容許次長以 20 秒回答?
主席:好。
林委員岱樺:謝謝主席。
王次長國材:謝謝林委員對於港務公司的關心,剛剛您提到非常多,關於當初設計 50%以下的原
因何在,我不是那麼清楚,也許是要留個空間讓相關投資人進來;至於其他包括降低用人費用
、減少折舊費用、美化財務報表等等,我們請港務公司提供書面資料,如果有必要,再和林委
員報告,好不好?因為這些比較細節……
林委員岱樺:對於港務公司,本席只有兩句話,港務公司的子公司具有官股背景,卻又持股不足,
有公營機關的弊病又無私人企業的效率。請交通部不只是負起監督、督導之責,而要帶領它起
來,你們的政策要引導他們能真正走向國際,而不是像公務機關,使得它既是公司,卻又沒有
公司的彈性。以上,謝謝主席。
王次長國材:謝謝林委員。
主席:請林委員提供他們相關資料,對於你剛剛唸的資料,他們都來不及抄。
林委員岱樺:好。
主席:不知是哪一個情報局提供你那麼多資料?
林委員岱樺:謝謝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