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委員正元:(17 時51 分)主席、行政院毛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院長辛苦了!去年9
月13 日,美國在台協會前任處長司徒文曾在演講中公開表示「中國『九段線』主張,在世界各
地被認為是可笑的,臺灣南海政策與中國類似,依據『九段線』及其前身的『十一段線』,主
張擁有整片南海的主權,但相關爭議過於危險、棘手,臺灣應認真考慮放棄擁有全部南海主權
的主張,改以實際控制的太平島提出領土的主張。」
同一天,民進黨時代的前國安會副秘書長張旭成接受「美國之音」採訪時明白表示「民進黨
執政後會考慮會放棄對南中國海聲稱擁有主權的主張」,前國防部副部長柯承恩也在同一場合
表示「民進黨正在思考是否要放棄臺灣當局以現有的U 形線為界線,對南中國海主權的主張」
,以上是二個比較具體而明顯的提出中華民國要放棄對南海過去主權的主張。
有關這部分接下來的發展是,馬英九總統於本月19 日與美國Fulbright 訪問學人對談時,被問
到中華民國是否可能放棄對南海主權的主張時,馬英九沒有等對方說完問題便直呼「你瘋了嗎
?」,強調當然不會放棄南海主權,並說「這是違反憲法的」。院長,我現在先把事情的經過
向你做個說明。馬英九總統沒有說清楚的是,所謂放棄南海主權的主張是指什麼?第一,可能
是放棄南海全部或部分島嶼主權的主張,這是就島嶼主權的本身來談是否要放棄。第二、放棄
南海全部或部分海域主權的主張,這個海域主權有二個含意,一個是sovereignty,是直接對海域
的主權,一個是主權的權力,是sovereign rights,不知道哪一種才是馬英九總統所說的「瘋了」
或「違反憲法」?請問毛院長,現在毛內閣對南海主權的主張是如何詮釋?
毛院長治國:這部分我請陳部長說明。
陳部長威仁:報告委員,我們一貫主張無論從歷史、地理或是國際法來講,南海諸島及其周遭水域

乃中華民國固有的領土跟水域,根據中華民國憲法的規定,我國固有疆域非經國民大會之決議
不得變更,所以……
蔡委員正元:現在不是由國民大會,而是由立法院決議。
陳部長威仁:對,現在改由立法院決議。雖然各方有些主張擁有南海的主權,但是對於南海的主權
爭議,政府一向秉持所謂東海和平倡議的精神,強調「主權在我、擱置爭議、和平互惠、共同
開發」的原則,我們希望爭議的多方能夠根據國際法的規定自我節制,採取和平對話的方式來
解決爭端。關於剛才委員講的這部分,我們現在也從歷史的觀點去探討這個問題。各位委員也
知道,不久之前我們才辦過一個南海的史料展……
蔡委員正元:疆域史料展。
陳部長威仁:這裡面就可以看到從清朝,甚至更久遠以前……
蔡委員正元:我現在要確定一點就是,毛內閣代表中華民國政府對於南海海域主權的主張是否有任
何改變?
毛院長治國:沒有改變。
蔡委員正元:所以認定南海的海域主權仍然屬於中華民國所有?
毛院長治國:對,我們的憲法規定是這樣。
蔡委員正元:現在政府的立場是這樣?
毛院長治國:是。
蔡委員正元:對於這個立場,菲律賓政府已經正式向國際仲裁法庭提出仲裁的要求,這個仲裁的原
告是菲律賓,被告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此南海仲裁案的進度,不知院長是否瞭解?
毛院長治國:我知道有這個案子,進度不太清楚。
蔡委員正元:好,我替院長作個回顧。2013 年1 月22 日菲律賓啟動強制仲裁,2013 年2 月19 日
中國大陸表示拒絕參與仲裁,但無論是否拒絕,缺席仲裁仍然存在。國際海洋法庭正式聘任5
員當仲裁法官,在2013 年6 月25 日成立,到去年3 月30 日菲律賓繳交了起訴狀。它的起訴狀
洋洋灑灑,並非由菲律賓政府直接製作,而是委託紐約一家非常有名的律師事務所提出起訴狀
,聽說馬英九總統在哈佛唸書時曾在那個事務所打過工,但事實如何尚待查證,是一家對海洋
法非常專業的律師事務所。雖然中國大陸不承認這個仲裁,但去年年底大陸政府提出了立場文
件,說明其立場,去年12 月15 日中國大陸並未繳交答辯狀,去年12 月17 日仲裁庭基於缺席
仲裁之精神,對菲律賓所提出的起訴狀提出一連串的問題,仲裁庭希望訪視相關的南海島礁,
中國大陸拒絕,但好像沒有跟我們提出要求吧?有沒有?
陳部長威仁:我沒有掌握這個狀況。
蔡委員正元:好。今年3 月15 日菲律賓已回答仲裁庭所提出的問題,預定今年6 月15 日中國大陸
應該對這個問題提出回答,但是中國大陸可能不會答復,今年7 月8 日將在荷蘭海牙提出口頭
聽證,20 日將做成初步結論,今年9 月會對仲裁庭仲裁的管轄範圍進行確定,因為菲律賓所提
出要求仲裁的項目範圍很廣,所以仲裁庭可能不是全部接受而是局部接受,今年12 月仲裁庭會
提出實質的仲裁,如果這個仲裁確定了,不管是我方提出的什麼南海倡議或者中國大陸的主張

可能都會面對嚴峻的挑戰,會不會有這種情形?你不曉得啊?
陳部長威仁:我們有在注意這個仲裁案,並蒐集了相關的資料,也會提供相關單位去做運用。
蔡委員正元:好,我們來看一下它的影響有多大,第一個,如果菲律賓的仲裁贏過中國大陸,對我
們也會有相當的影響,就是國際上可能會承認南海U 形線的合法性是不存在的。包括我們到底
要解釋成這條U 形線是所謂島嶼的歸屬線,就是在U 形線裡面的島嶼統統都是我們的。這樣的
立場,就是像剛剛你所講的主權都歸我們,這個立場會受到國際法庭的挑戰。第二個,內政部
在1999 年公布第一批領海基線的時候,具有憲法意涵,就是剛才陳部長所提到固有疆域的界線
,這個憲法意涵也會被挑戰,因為國際法庭不承認,不只是菲律賓不承認,不只是普通的爭議
而已,連協調的空間都沒有。
陳部長威仁:我要講的就是,其實我們從清朝開始宣告擁有這個區域是在國際法之前,是在之後才
有國際法。
蔡委員正元:我知道,你講的是歷史水域理論,我同意你的說法。再者,歷史性水域的界線曾經在
南海政策綱領裡面有提過,我們這三大主張,不管是島嶼跟水域,如果仲裁法庭的決定對我們
不利,是對我們很嚴格的挑戰,我們能不能堅持下去?
第二,我們對太平島最基本的宣稱是有200 海浬的經濟專屬區也都會被挑戰,因為菲律賓不
承認太平島有專屬經濟區。
陳部長威仁:他們是亂講,因為島嶼和礁都有一定的定義,我們上面可以供人民生活,事實上,我
們有很多人都住在這上面。
蔡委員正元:是的,因為只有軍隊,沒有一般的人民,而他們把軍隊排除在外,他們認為軍隊不算
數。但是最後是由仲裁法庭決定,所以我們面對仲裁的風險,內政部可能心裡要有數,最後的
結果可能會喪失國際法律上我們對南海島嶼跟海域主權的法律依據,變成我們自己單方面說,
會被認為不算數。
我們馬總統曾經在南海疆域史展中公開發表演講,現在請大家聽一下。
(影片播放中)
蔡委員正元:他說「完全沒有其他海域的主張」,各位應該都有聽到。聽到馬總統的這番演講,我
們就要問他是不是瘋了?自行限縮南海主權會有什麼結果?有一位海洋法法庭的法官直接告訴
我,這一段談話已經被列入菲律賓提到仲裁法庭的文件裡面,公開宣稱中華民國在1947 年對這
個海域就不具有權利的主張。他們指出馬英九總統在103 年9 月1 日在中華民國南疆史料特展
開幕典禮致詞的時候提到:「中華民國在1947 年收復並宣布南海諸島及周邊海域主權時,那時
候領海的觀念是3 海浬,最多到12 海浬,完全沒有其他海域的主張」,請大家注意到他所講的
最後一句是「完全沒有其他海域的主張」,這跟你剛才的說法完全不一致。
陳部長威仁:他應該是在講經濟海域。
蔡委員正元:本席現在是向你們呈現馬總統所講的原文,這一段原稿已經進入國際仲裁法庭了,並
成為菲律賓的主張之一。院長,馬總統所講的「沒有其他海域的主張」,是不是陳部長所講的
經濟海域?

陳部長威仁:經濟海域如果有重疊,是需要協調的。
蔡委員正元:他是說沒有海域的主張,這是政府正式的文件。
陳部長威仁:我們可能要去聽原音,並請教總統他真正的意思是怎麼樣。
蔡委員正元:這一段原音已經進入國際仲裁法庭了。
毛院長治國:我們可能要去了解這是不是有斷章取義的問題。
蔡委員正元:就是像剛才各位所聽到的聲音原稿,完全都一樣。
毛院長治國:但是還要看他前後在講什麼,可能只是從中間截一段來講,所以我們必須要去查證。
蔡委員正元:院長,這個演講稿的全文都進入法庭了,本席都有看到。
毛院長治國:我沒有接觸過這部分,所以我要來求證一下。
蔡委員正元:跟院長報告,中華民國政府如果不對這個有所澄清,就會造成在仲裁法庭受到嚴重不
利的後果。請問這個講稿是誰提供的?是不是內政部提供的?
陳部長威仁:不是。
蔡委員正元:是總統府自己寫的嗎?
陳部長威仁:我不是很清楚是誰寫的。
蔡委員正元:南海疆域展是你們辦的,所以搞不好講稿是你們提供的。
陳部長威仁:這是我們跟國發會和歷史博物館一起合辦的。
蔡委員正元:總統講稿是不是你們提供的?
陳部長威仁:他講的這一段好像不是我們提供的。
蔡委員正元:這一段自我限縮南海主權,英國經濟學人全文報導,我對照過那篇文章,內容跟總統
講稿內文完全一樣,經濟學人並沒有扭曲,雖然我們的駐英代表投書經濟學人雜誌,說總統講
的是海域的規範,他少講了「規範」兩個字,可是問題是原文不是這樣子。到現在為止,總統
府沒有正式否認過,外交部沒有,內政部沒有,行政院也沒有,光一個駐英代表的投書,是不
具有官方意義的,我先提醒你。
除此之外,我要問:內政部是不是也瘋掉了?你剛才說把「固有疆域」拿掉是違憲的,你也
提到變更領土必須經過立法委員四分之一提議,還要辦全國選舉人投票,你確定南海是固有疆
域,那我們來看看民國88 年內政部公告的領海基線,最後一條U 形線上面寫的是固有疆域界線
,這時內政部立場很清楚,那一條U 形線是固有疆域界線,到了現在,我們再看一下內政部所
公告的資料,那條固有疆域界線不見了,變成我國傳統U 形線,從固有疆域界線變成傳統U 形
線有什麼差別?傳統U 形線是沒有確定的憲法意義和法律意義的界線,變成誰都可以把它取消
掉,所以你內政部自動退縮了。我要跟你報告,這份資料也進入國際仲裁法庭。是誰決定把它
調整的?
陳部長威仁:我必須查證,因為88 年並不是在這裡。
蔡委員正元:88 年是,到今天不是。這個禮拜我去查的時候不是,已經變成我國傳統U 形線,而
88 年公布的時候是固有疆域線。
陳部長威仁:但是後來這一張是什麼時候公布的?

蔡委員正元:是我最近在內政部公告的網站上查到的,固有疆域線已經取消掉了。
陳部長威仁:我們來了解。
蔡委員正元:取消掉這條線是很嚴重的法律問題,到底是誰的責任?誰下令取消的?
我們再來看看,南海政策綱領是在2005 年廢除的,中華民國政府是延續的,你們也沒有恢復
,裡面最重要的是說南海歷史性水域界線內之海域,為我國管轄之海域,我國擁有一切權利,
這是剛才你講的立場,可是南海政策綱領2005 年廢除,到現在為止,有沒有新的綱領取代?沒
有。結果是什麼?菲律賓向國際仲裁法庭直接提出四大主張,總結論是主張台灣已經放棄南海
,第一個是中華民國已經廢除南海政策綱領,所以中華民國已經沒有立場,第二個是中華民國
內政部的資料廢除固有疆域界線,第三個是中華民國總統自己說U 形線沒有海域的主張,第四
個是中華民國政府不管什麼時候公布的領海基線從來沒有包括南沙群島,因為仲裁對象是講南
沙群島附近海域。
陳部長威仁:這是認知錯誤。
蔡委員正元:對於以上這些你們立場上認為錯誤的事,毛內閣也好,以前的內閣也好,總統府也好
,內政部也好,外交部也好,從來沒有很清楚明白的官方文件去詮釋,我們對於菲律賓的這些
主張,有沒有什麼對抗性的文件和立場說明?完全沒有。我們的處境是這樣,所以菲律賓將這
個資料送到國際仲裁法庭,都是有道理的。如果今天台灣沒有發言權,沒有任何表明,說不定
仲裁法官就相信菲律賓政府了,一裁定下來,我們什麼東西都沒有了。你可以不理它,可是我
們的聲音就變小了,南海倡議也不復存在。好,現在問題來了,如果馬英九政府現在沒有對南
海主權有明確的主張,如張旭成跟司徒文講的,當哪一天民進黨執政的時候,他公開主張放棄
南海的主權配合美國的需求,不完全符合中華民國馬政府的立場的話,他會說,我是延續馬政
府施行的主張跟政策啊!那請問你這個罪是誰來擔?
陳部長威仁:跟委員報告,其實我們的立場一直沒有變,無論是從歷史、地理或國際法的角度,南
海諸島及周邊的水域是中華民國固有的疆域,包括我們的領土跟水域,這是我們主張的主權跟
權利,是從來沒有改變的。
蔡委員正元:是。部長,我瞭解你剛才宣讀你的政策是這樣子的,我現在只是提醒一件事情,在我
們這邊立法院答詢的對話是不是有足夠作為官方文件,我不確定,但是當菲律賓政府站在國際
仲裁法庭裡面拿出很多證據,這個證據不是菲律賓政府準備的,這是美國紐約律師事務所幫菲
律賓政府準備的,其中有一部分就明白告訴你說,至少就台灣的立場在1947 年、1946 年,那個
時候還統治整個中國大陸的中華民國政府,在詮釋那個U 行線的時候,我們的總統說,他當時
沒有對其他海域提出主張,然後中華民國政府簽到台灣來的時候,他說中華民國政府南海政策
綱領在2005 年已經廢除了,然後說中華民國的內政部在1999 年還主張固有疆域線,現在已經
不主張了!把證據攤開來,你光在這裡對我答詢,實在沒有太大的意義。
毛院長治國:跟委員報告,剛剛海巡署長給我一份中華民國第一批臨海基線領海及臨接區外界線的
資料,上面日期是中華民國98 年11 月18 日行政院台建字○○○號,這裡面就提到南沙群島,
這裡面就有註記,在我國傳統U 形線內南沙群島全部島礁均為我國領土,其臨海基線採直線基
院96
線及正常基線、混合基線法之劃定,有關基點名稱、立體座標及海圖另案公告。是有這樣的一
份文件。
蔡委員正元:是。第一個,我知道海巡署長提供給你,另外的公告表示是沒有公告。第二個,你所
劃的不管是正常基線也好,或是直線基線也好,最大問題是你只能往外擴張到12 浬,頂多到
200 浬。對不起,菲律賓主張的不是這個樣子的,你的那個是到島,還是礁,還有很大的爭議,
除了太平島之外,現在爭執點在之於你沒有公布,而菲律賓公布了嘛!你輸是輸在這裡。他就
問你了,你為什麼不敢公布?是沒有法律依據公布嗎?
陳部長威仁:他講的這個是因為我們在過去是一張圖,但是我們現在是包括經緯度,我們都一切希
望把它……
蔡委員正元:現在人家跟你爭論的不是經緯度的問題,現在爭論的是為什麼經過這麼長的時間,南
沙群島你一直不敢把它畫入領海基線?他認為對於這個土地的爭論本身,你是讓步的,但是菲
律賓政府認為不是,這個是我畫的!所以在仲裁法庭,等於是打官司一樣,你已經先行退讓了
嘛!你已經沒有主張了嘛!你已經放棄了嘛!他提的就是這些,這個海洋法庭的高姓法官直接
告訴我,他們菲律賓就納了台灣的四大主張,認為當時從1947 年中華民國政府就已經沒有這個
海域的權利了,那你後來還講什麼呢?而且你也不敢公布啊!到現在為止你也只敢在這裡答詢
我,馬政府也好,毛內閣,有沒有任何公開的政策文件,足以證明你真的對這個所有權、主權
有明確主張?沒有。
陳部長威仁:我們會根據今天委員的指教,我們會再來深入研究相關的問題,我們會提供完整的資
料向相關單位作一些……
蔡委員正元:相關單位,包括國際仲裁法庭嗎?
陳部長威仁:這個我們必須跟外交部相關單位研究。
蔡委員正元:第一個,國際仲裁法庭我們不是被告不能出席,但是基本上我們相關權益人可以提出
我們的立場文件。如果你連這個立場文件都沒有,也沒有主動要求他們至少到太平島來看看,
以前不是有好幾任內政部長,從吳伯雄時代,到余政憲、江宜樺、李鴻源都沒有站到那個島拍
一張照片,可能陳部長有這個需要,來證明這個真的是我們的內部土地,因為是內政部長去的
,外交部長就沒有什麼太大的關係。在這種情形底下,中華民國政府有什麼法律文件足以在國
際法庭上取得保護我們立場應該有的行動?到目前為止我明白告訴你,答案是沒有,表示中華
民國政府現在是主動當李鴻章,萬一輸的話,國際法庭仲裁引用的證據,如果有出現菲律賓所
指控臺灣的四大主張,我們就不只是李鴻章而已。
陳部長威仁:這個大概不能做這樣的解讀,我們的立場經過多次地宣示,應該是沒有改變,但是有
些斷章取義的說法,我們應該重視,所以會後我們會根據委員的指教……
蔡委員正元:而且這個已經進入法律訴訟程序,已經不是發言人講講話就算數的東西,或者找個駐
外代表投稿就算數。我解釋給你聽,如果中華民國政府認為,1947 年的時候已經對其他海域完
全沒有所謂海域的主張,有幾個懷疑,第一個,是不是美國政府給我們總統施壓?或者給內閣
施壓,要他在這個地方講這句話。第二個,國外談最近的中國歷史上,是從清朝到民國到共和

國,今天民國已經認為1947 年就沒有其他海域的主張,後面的共和國更沒有權利做主張。
陳部長威仁:其實,我聽過演講是說,對其他國家船隻的航行……
蔡委員正元:部長,我們不要去爭論這個,我就原因重現,你可以把原音拿來聽一聽,真的就是經
濟學雜誌所講的,而且很不幸地,不曉得為什麼這個錄音帶、錄影帶全部在菲律賓的手上,原
音跟著重現到國際仲裁法庭上,法庭就直接告訴你們,你們國家元首這麼講的,而且承認從
1947 年你們就沒有這個主張,我納悶啊!
陳部長威仁:我聽過演講是講,船隻通過的情形。
蔡委員正元:這一段最重要的是有關主權的宣示,問題來了,另外一個政治失利的民進黨,他們準
備配合美國人說我要放棄了,我只要當家執政,就要公開放棄了。當然他們沒有講清楚,是海
域主張或島嶼主張,他們可能還沒有搞得很清楚,現在南沙群島是什麼狀況呢?整個南海海域
西沙群島是在共和國手上;東沙群島是在民國手上;中沙群島在共和國手上;南沙群島就很複
雜了,民國擁有最大島嶼是太平島,共和國對方擁有幾個比較小的島嶼,其他的都是越南擁有
的、菲律賓擁有的、印尼擁有的,他們擁有的據點比我們還要多。所以面對這個問題你又不敢
公然主張,現在菲律賓提到的對象不是越南、不是印尼耶!它認為有中國代表權的是中華人民
共和國,現在問題是,它引用中華民國總統跟中華民國存續政府的主張,去打中華人民共和國
,這樣下來的時候,其實輸得最多的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為什麼?我解釋給你聽,因為主訴
訟島嶼區是太平洋外面的海域,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所占領島嶼的海域,所以為什麼剛開始會
裁定管轄權的原因在這裡。就碰巧的,你們只知道有這個訴訟案,你們不曉得訴訟案仲裁的進
度,也不曉得仲裁案管轄權的範圍,更不曉得萬一做出仲裁決定對我們會有什麼影響。說難聽
一點,中華人民共和國可以擺爛,它說你中華民國搞的,不是我搞的,而且真正利益關係的島
嶼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管的島嶼,是我們管的太平島,難道你樂見太平島出去3 浬領海不被承
認嗎?出去12 海里領海不被承認嗎?出去200 海里經濟專屬區不被承認嗎?那麼菲律賓的船隻
也可以扣押我們的漁船?
陳部長威仁:因為經濟海域的部分有重疊,我們現在沒有辦法……
蔡委員正元:既有重疊,就要提出主張……
陳部長威仁:要主張,但也要協調……
蔡委員正元:立場要很堅定,說這是我的!你願意接受協調,表示你願意接受仲裁;可是在仲裁法
庭裡面,完全沒有具體的主張,不敢講清楚我的U 型線代表什麼法律意義,也沒有任何法律文
件來支撐我的主張,只有部長在立法院答詢時公開說,或是對媒體記者說,這些在國際法上並
不是很強的訴訟文件。可是而中華民國總統在公開場合的演講卻具有法律文件的意義,所講的
內容被人家拷貝到仲裁法庭,而你又沒有派代表去接觸仲裁法庭,也沒有派人員去了解,甚至
沒有提出立場文件,說我們雖然不是被告、原告,但我們是相關關係人。連印尼都提出立場文
件,中華民國為什麼沒提?萬一輸了,你們就變成李鴻章,而且是歷史水域裡面的李鴻章!怎
麼辦?
陳部長威仁:剛才我已經說過了,我們會根據他們片面說法不正確的部分做澄清。

蔡委員正元:他們有國會決議、有法律,我們統統沒有。請不要做中華民國的李鴻章!拜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