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委員玉玲: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課綱微調行政訴訟敗訴討論了這麼久的時間
,部長說敗訴的原因是因為所有委員的名單、內容不公布,這是因為我們要保護行政資料,我們
是適用第十八條,對不對?
主席:請教育部吳部長答復。
吳部長思華:主席、各位委員。是的。
呂委員玉玲:但今天的敗訴是適用第一條,所以你要公開。
吳部長思華:主席、各位委員。是的。
呂委員玉玲:第十八條規定,對於內部準備工作資料的專家學者要予以尊重,不予干擾,讓他們將
事情處理得非常公平、公正。但今天我們敗訴了,我們在第 7 會期第 1 次委員會花了很多時間在
討論這個問題,請問部長堅決一定要上訴嗎?上訴原因是甚麼?
吳部長思華:是,我剛才一再強調,我們這次上訴是希望能夠釐清法律對於政府資訊公開的基本原
則與態度,因為在公共利益的……
呂委員玉玲:所以不是課綱的問題?
吳部長思華:其實不是只是針對課綱問題,我想這個判決會影響到以後所有行政單位對於所有審查
過程到底要如何進行形成非常清楚的判例。我們也希望經過這個判例決定以後,以後教育部所有
的審查能有所依循因為教育部有上百個審查計畫由審查委員會在進行,如果這個要公開,那麼以
後 5 年 500 億、教卓的審查是不是也要公開?所有的審查是不是要公開會成為非常重要的……

呂委員玉玲:今天的敗訴你要負很大的責任。
吳部長思華:這牽涉到法律見解,如果最後最高法院認為公共利益在這個情況之下是應該被考慮的
,我們最後當然會尊重,但是如果要改變未來所有委員會的運作方式,是非常重大的工程,我們
認為這件事情有必要經過更完整的程序來讓法律得到釐清。
呂委員玉玲:所以你要負最大責任,就是因為你沒有公開所有資料,其實,如果法官判定了,以後
教育部就有所依循,所有的都公開了,你也不用再負責任,也不用每次碰到教改的問題,教育部
都要被炮轟。所以我建議讓專家學者參與審議委員,也可以讓民間團體加入,因為有些教師團體
自己要修訂課綱,我們不如就讓民間參與,這是否可以做,何時開始做?
吳部長思華:其實審議會已儘量邀請各個不同的委員加入,不管是在第一階段的工作檢核小組,或
者是在公聽會以及在分組的過程,都以更開放的方式邀請更多不同的代表參與,這是我們目前持
續努力的重點,我們在十二年課綱的……
呂委員玉玲:加入民間團體呢?
吳部長思華:其實委員名單裡面本來就有民間團體,如何讓大家有更多元的管道來參與,這個部分
我們會努力,我想在未來十二年課綱討論的過程中,我們也會落實這件事情。
呂委員玉玲:等上訴之後,法官做最後判定,再來決定這件事情,對不對?
吳部長思華:不是,對於現在在進行的課綱討論,我們都秉持這個態度在處理,但是對於個人權益
的部分,我們還是覺得應該得到相當程度的保障,否則以後在審查會的過程中,每位委員在審查
會的個人發言,都要在會外被引述,或者被攻擊……
呂委員玉玲:要保障資料對不對?
吳部長思華:對,這是對個人的保護,否則以後委員會的開會大家都會覺得有點顧忌。剛才院長特
別提醒我,每一個課程的討論都會因為大家專業背景的不同而有一些很精彩的對話,這些精彩的
對話其實是對整個課綱的修正是有幫助的,每一個課都是這個樣子,我們應該讓這樣的氣氛可以
維持下去,而不是每天都在擔心……
呂委員玉玲:資料要受到保護,要尊重專業。
吳部長思華:他們害怕講話以後會有其他的待遇,我覺得這樣是不公平的。
呂委員玉玲:部長審慎上訴之後再等待最高法院的判決。
吳部長思華:是。
呂委員玉玲:另外,2 月 27 日教師團體炮轟教育部突然間公布修正國中小學校長主任教師甄選儲
訓遷調及介聘辦法,將原來服務滿 4 個學期延長到 6 個學期,因為這會影響到他們的工作權,這
是不是又是黑箱作業?部長,為什麼要做這項修正?
吳部長思華:這項修正其實在政策上已經討論相當長的時間,主要是希望能夠降低教師的流動率來
確保學生的受教權,基於這樣的考量做出的修正,前後其實經過一年多時間的討論才定案。
呂委員玉玲:教育部希望穩定偏鄉、離島的師資,讓孩子的受教權得到保障對不對?。
吳部長思華:對。
呂委員玉玲:可是現在已有明文規定,離島要服務 6 年、偏鄉 3 年,既然已經有規定了,你們沒有

經過大家的討論又臨時加入,所以才會被批評和這次的課綱微調是一樣,黑箱作業,為什麼沒有
說清楚講明白?
吳部長思華:其實這項政策在調整之前有經過非常長時間的討論,也開過非常多次的討論會,所有
相關團體的意見都有充分的表達。
呂委員玉玲:即使有充分表達,他們還是有意見。因為學校師資的調任是 1 個調 1 個,1 個科調 1
個科,根本就不會影響,而且我們特別強調,如果因為結婚與家庭的因素,是可以申請的,我們
不能讓老師安心教學,也讓學生得到好的教育嗎?這是一體適用的,是一貫性的,對不對?
吳部長思華:對,在這次的調整裡面我們確實是將 3 年當做是基本的門檻,這其實是絕大多數地方
政府的期待,因為大家希望維持現場老師的安定性,我們多次開公聽會、協調會時,地方政府和
家長都有很強烈意見的表達,當然對於少數的老師來說,可能在短期內會有一點點權益的受損,
我們希望大家能夠以照顧孩子的心情來成全這件事情。
呂委員玉玲:部長,你們的辦法已經提出來了,就讓已經提出申請的老師申請,把這個辦法延後執
行就可以了,而且最重要的是,如果要讓偏鄉和離島學校的師資穩定,必須要有好的誘因,你們
不能綁架那些老師留在那所學校,否則這樣的師資、教育方式也不具穩定性,很多偏鄉也有很好
的人才,我們要想辦法鼓勵他們回鄉服務,這才是重點,對不對?
吳部長思華:對,我們要雙管齊下才能解決偏鄉的問題。
呂委員玉玲:對呀!所以是他們的薪資問題,如何讓偏鄉老師能夠有更好的薪資、待遇才是解決辦
法,是不是?
吳部長思華:我們會多管齊下,各方面同時來考量。
呂委員玉玲:我覺得誘因是最重要的。
吳部長思華:是,這部分說明也在努力。
呂委員玉玲:所以是他們的待遇問題,朝這方面努力才是正確的,並不是將他們在學校的服務時間
由 4 個學期延長為 6 個學期,這不是最好的辦法。
吳部長思華:不過從學生受教的觀點來看,如果能夠讓學生在學習過程中不要經常換老師,對於學
生來講是很大的保障,所以家長、校長及地方政府都希望這個辦法能夠儘快上路,我們也是徵求
過大家的……
呂委員玉玲:讓他們早一點到穩定的學校穩定的教學,他們就不會調來調去了,如果你們一直不讓
他們回鄉服務,他們就沒有好的心情教學,所以你們應該考慮這個因素。
吳部長思華:好,這個我們會考慮。
呂委員玉玲:要考慮師資,也要考慮老師授教的情緒,他們因為婚姻與家庭的因素想回鄉服務,你
們要慎重考慮這個問題好不好?
吳部長思華:好的。
呂委員玉玲:3 月 7 日幼教團體上街頭,因為幼教法的修正,要讓非營利的幼兒園改為公私協力的
幼兒園,為什麼突然這樣改變?難道就像民間所講的,你們是在圖利財團嗎?幫財團找土地,讓
財團來做協力的幼兒園嗎?對此,部長要好好的解釋耶!

吳部長思華:不是,我向委員報告,行政院在審核時將非營利幼兒園改為公私協力幼兒園,主要是
希望鼓勵現在國際上非常盛行的社會企業概念,可以在幼兒園階段落實;換言之,讓社會企業以
平價的收費來提供幼兒的輔導教育,對整個社會來講,其實會有更積極正面的效果,因為完全靠
政府來設置公立幼兒園速度很慢,如果我們有更多這樣的……
呂委員玉玲:個人的、比較小規模的幼兒園呢?
吳部長思華:我們當然也歡迎。
呂委員玉玲:他們會被大企業吞併掉了。
吳部長思華:不會,其實社會企業就是小型企業,不是財團型的企業,通常社會企業純粹只是基於
公益理想的目的所形成的,我們才稱之為社會企業。
呂委員玉玲:部長,教育部要真正關心的是幼教師及教保人員的對比問題,現在是 1.15,8 年後呢
?是 1.20,還是 1 比 8,你要關心這樣的比率,為什麼我們不能給幼教實質的補助?我們給高教
500 億的補助,給技職教育 200 億的補助,國高中小學也有大量的教育資源在補助,但是我們卻
沒有看到對幼教的補助。現在政府 5 歲的孩子們 1 年補助 3 萬元,這是補助家長,不是整個幼教
體系的補助,教育應該是從下而上,幼教沒有補助,幼教師資、幼教教育不好的話,技職、高教
也不會做得好,教育是一體適用的,教育部應該好好考量這個問題。
吳部長思華:未來我們會更關心幼教階段的教育問題,這是大家努力的方向,我們會在未來預算的
編列上讓幼教階段的預算逐年增加,我們會努力做這件事情。
呂委員玉玲:你們要趕快的、一體的來讓教育做得更好,要好好考量補助幼教問題。
吳部長思華:好的。